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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她的第一眼,我便认出了她。”
    “她是冲我而来的,是来索命的!”
    江烨的眉头微微一皱。
    “什么吐蕃公主?”
    杨敬之忽然仰头大笑,“她分明是十年前,那个死掉的孩子!”
    此言一出,柴房内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李云裳的身形微微前倾,面具后的目光锐利如刀。
    江烨则是瞳孔骤缩,心头掀起惊涛骇浪。
    杨敬之此刻已是状若疯魔,眼神中含着一缕狠戾之色。
    “她的眼角,有一颗三角泪痣。”
    “极为特殊。”杨敬之喃喃自语,目光涣散,“当初,在胡氏医馆第一眼见到这个孩子,我就记住了她眼角的泪痣。那种痣相极罕见,我曾听人说,生有此痣者,一生注定与泪水相伴……”
    他惨然一笑,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世上绝无这种巧合。还有她看我的眼神。”
    “面含微笑,眼底藏刀。”
    他抬起头,直直地盯着江烨,一字一句道:“她,就是胡明旭唯一的女儿,胡甜!”
    ……
    瘟疫案与吐蕃公主失踪案,竟在此刻殊途同归!
    这是江烨万万没有料到的结果。
    吐蕃公主的贴身侍女连翘,竟是胡氏医馆的千金?
    那城南贫民窟三条街上,唯一的幸存者?
    刹那之间,所有的线索如同散落的珠玉,终于被一根无形的丝线穿了起来。
    江烨的眼中浮现一抹明悟之色。
    原来如此。
    胡甜当年侥幸逃脱,隐姓埋名,流落天涯。
    不知她用了何种手段,竟能混入吐蕃公主的身边,成为贴身侍女,且颇受宠信。
    而在出使大衍的途中,胡甜制造意外,令真正的吐蕃公主娜姆坠河身亡。
    继而,她主动提出,代替娜姆公主与大衍联姻。
    这一系列手段,环环相扣,步步为营,显而易见。
    她是冲着杨敬之来的。
    十年蛰伏,千里复仇。
    这等心性,这等谋略,当真令人心惊。
    然而江烨的眉头却微微一皱,隐隐感觉哪里不对劲。
    既然胡甜已然取代娜姆公主的身份,那么她位高权贵、母仪天下,日后再想方设法除掉杨敬之,岂非更为稳妥?
    何必急于一时,在云水驿站便露出马脚?
    还有那具穿着吐蕃公主服饰的女尸,又是何人?
    江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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