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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节。本庭认为,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
    “关于财产分割部分。原告名下位于江南区锦绣华庭的房产,及奥迪A6轿车一辆。经查证,均系原告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前财产转化,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原告陈钰海个人所有。”
    王丽听到这里,心都在滴血。但她连反驳的力气都没有了。
    “经法庭查明,原被告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有银行存款23万元,住房公积金21万元。合计夫妻共同财产44万元。”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林静看着王丽,眼神没有一丝怜悯。
    “被告王丽在婚姻中实施精神家庭暴力,甚至触犯虐待罪,系重大过错方。且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存在伪造证据、妨害司法的恶劣行为,主观恶性极大。”
    “为惩戒过错,彰显司法公正。本庭酌定,对夫妻共同财产44万元,按二八比例进行极大倾斜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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