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张伟自问自答,声音震耳欲聋:
“所谓的‘有枪就不能杀人’,所谓的‘优势方必须克制’,那只是教科书上的‘理论’!那是学者们坐在空调房里,为了追求完美的法理模型而臆想出来的‘道德枷锁’!”
“它只存在于课本里,不存在于法条中!”
“它是用来研究法理的,但它不具备强制性!!!”
“法无禁止即为可!”
张伟深吸一口气,气场全开,直接撕破了所有温情脉脉的面纱:
“在那个假设里,已知对面是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我们面对面站着,我看到了他的脸,他也记住了我的脸!”
“他虽然刀掉了,但他指着我的鼻子威胁我!威胁要杀我全家!威胁要将我的父母妻儿剁碎!”
“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我手里有枪,哪怕我有绝对的优势……”
张伟双眼通红,一字一顿地吼道:
“我不装了,我摊牌了!我就这么当着法官的面告诉所有人!我就是要杀他!我就是要趁着我现在有能力的时候一枪崩了他!”
“因为只有死人,才不会在明天、在后天、在我转身之后,去伤害我的家人!”
“这种‘斩草除根’,这种为了消除未来巨大潜在风险的‘反杀’,请问公诉人,我犯了哪条王法?!”
“他的威胁是正在进行的!他的杀意是持续存在的!我保护我的家人,何罪之有?!”
“我杀他怎么了?!就算他当时扔下所有的武器跪地求饶怎么了?”
“我就杀了!!!”
静。
死一般的寂静。
整个法庭,包括直播间,在这一刻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
旁听席上,那些原本准备看笑话的资深律师们,此刻一个个张大了嘴巴,哑口无言。
他们想反驳。
按照他们学的法学理论,张伟这是典型的“防卫过当”甚至是“事后防卫”。
但是……
他们搜肠刮肚,翻遍了脑海中所有的法条和司法解释,却惊恐地发现——张伟是对的!
真的没有哪一条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优势方不得击毙威胁者”。
教科书上的“通说”,在张伟这赤裸裸的“法条实证”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公诉人更是额头渗出了冷汗。他发现自己竟然被张伟带进了一个逻辑死胡同:虽然学理上不允许,但法条上没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