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看看,那七天里,到底有没有护士去巡房?到底有没有医生去抢救?”
“结果呢?”
张伟冷笑连连,伸出手指开始计数:
“上午九点,到达保卫科。保卫科长说:‘主管领导在开会,没有领导签字不能调。’这一等,就是三个小时!”
“下午两点,领导终于开完会了。结果告诉我们:‘负责保管监控室钥匙的人请假回老家奔丧了,钥匙带走了,打不开门。’”
“下午四点,我们提出找开锁公司。院方又说:‘涉及病人隐私和国家机密,外人不得入内。’”
“好不容易折腾到下午五点,门终于开了。”
张伟猛地一拍桌子,声音炸响:
“最精彩的来了!”
“监控室的主任告诉我们:‘真不巧,你们要的那七天的监控硬盘,就在昨天晚上,因为电压不稳,烧了!’”
全场一片哗然。
这借口,简直把“做贼心虚”四个字写在了脑门上!
张伟根本不给周明插嘴的机会,身体前倾,咄咄逼人:
“硬盘烧了?好,我们认了,电子产品嘛,总有个万一。”
“可奇迹发生了!”
“就在我的助理据理力争,试图查看设备维修记录的时候,原本‘坏掉’的监控,突然就好了!”
“它不仅好了,还清晰无比地拍下了我方助理‘擅闯重地’、‘扰乱办公秩序’的画面!”
“就在方才的举证阶段,周律师还利用这个指控我方取证不合法,要求非法证据排除!”
旁听席上律师们纷纷感慨:回旋镖回来了!
张伟怒极反笑,指着被告席,声音如雷霆滚滚:
“周律师!你告诉我!”
“为什么我们要查的那七天,监控恰好坏了?”
“为什么我们前脚刚走,监控后脚就修好了?”
“为什么坏掉的永远是‘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而好的永远是‘指控别人’的片段?!”
“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这叫什么?这就叫薛定谔的监控!我不查它是好的,我一查它就坏!”
张伟转身看向审判席,目光坚定:
“审判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或者以恶意手段阻碍对方当事人获取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