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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庭的时间很短。
    对于柳吴梅而言,这大概是她职业生涯中撰写判决书最快的一次。
    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整个庭审过程被告都没有一个清晰的论点,全程都是原告在输出(有效的),所以这个案子根本不需要过多的法理推敲。
    二十分钟后。
    随着侧门被推开的吱呀声,全场起立。
    柳吴梅重新坐回那张象征着裁决权的高背椅上。
    “全体请坐。”
    柳吴梅的声音没有起伏,她甚至没有抬头去看被告席那两张满是期冀的脸,直接翻开了判决书。
    “现在,宣判。”
    这两个字一出,被告席上的姜大勇和姜建云瞬间屏住了呼吸,姜大勇那双浑浊的眼珠子死死瞪着,像是要从柳吴梅嘴里抠出那个“无罪”的字眼。
    “经本庭审理查明……”
    柳吴梅语速平稳,跳过了冗长的案情回顾,直接切入核心。
    “被告人姜大勇、刘翠芬,系原告父母。在共同生活中,长期对原告实施肉体殴打、冻饿体罚、精神羞辱等行为。手段恶劣,时间跨度长,严重损害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破坏了正常的家庭伦理关系。”
    柳吴梅顿了顿,目光落在“虐待罪”那三个字上。
    她的心里,泛起一阵难以言喻的无力感。
    作为法官,她必须忠于法律。
    可作为一个人,她看着那两条最高刑期的法条,只觉得讽刺。
    同样是把人打得皮开肉绽,同样是造成精神创伤。
    如果是两个陌生人,那是故意伤害罪,那是寻衅滋事罪,起步可能就是三年,重则七年、十年。
    可一旦加上了“父母”这个前缀,一旦披上了“家庭”这层外衣。
    那些血淋淋的伤口,在法律的天平上,似乎就打了折。
    如果不致死,不致残(重伤),仅仅是肉体痛苦和精神折磨。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划下的红线,就是两年。
    仅仅两年。
    二十年的地狱,换两年的牢狱。
    这就是现行法律框架下,她能给出的顶格正义。
    柳吴梅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那股想要把法槌砸烂的冲动,声音变得冷硬如铁。
    “依照《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姜大勇,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二、被告人刘翠芬,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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