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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远处那三张令她作呕的脸。她拿起早已准备好的辩论提纲,声音虽然略显干涩,但条理依然清晰。
    “审判长。”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被告人姜大勇、刘翠芬,身为原告父母,长达十余年对原告实施肉体殴打、精神羞辱、饥饿体罚等行为。这种行为具有长期性、持续性,且手段残忍,给原告造成了无法愈合的身心创伤。”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姜瑜蓉翻过一页纸,指尖微微用力。
    “被告人姜建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对原告实施暴力威胁,强行索取财物。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综上,原告请求法庭依法严惩三名被告,以正视听,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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