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慧听完,趴在桌上,嚎啕大哭起来。
直播间的弹幕,也出现了短暂的分歧。
【高明这老狐狸,太会说了!我差点就信了!】
【虽然周慧罪该万死,但让她指证陈浩,好像也确实是好事?】
【放屁!一码归一码!她杀儿子是事实!凭什么因为指证别人就减刑?那林宇不就白死了?】
【死刑!必须死刑!两个都得死!】
审判长的视线,移向了被告席的另一端。
“被告人陈浩的辩护人,你可以做最后陈述了。”
经过高明陈述的缓冲,周文此刻已经恢复了红圈所合伙人应有的冷静与锋芒。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首先,我必须指出,高明律师刚才的陈述,是一篇非常精彩的短篇,充满了文学想象和情感煽动。”
“但他唯独缺少了一样东西:证据。”
“将我的当事人陈浩先生,定义为所谓连环罪案的主犯,依据是什么?”
“是周慧,一个为了活命,可以亲手策划并杀死自己亲生儿子的女人,在法庭上的片面之词!”
“一个已经突破人伦底线的人,她说的话,还有任何可信度吗?!”
他顿了顿,声音陡然拔高。
“《刑事诉讼法》规定,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周慧的证词,就是典型的、带有强烈利己动机的孤证!她想用一个所谓‘更大恶魔’的故事,来为自己换取一条生路!这套路,我们见的还少吗?”
周文的目光转向原告席。
“我们再来看指控。第一,保险诈骗罪。”
“请问,杀害林宇的保险合同,受益人是谁?是周慧!保险金将支付给谁?还是周慧!我的当事人陈浩,在这份合同中,有任何法律上的直接利益吗?没有!”
“至于那份所谓的,为周慧购买的意外险,请问辩控双方,谁见过这份合同?它根本就不存在!即便有过意向,那也仅仅是犯罪预备,连未遂都算不上!”
“第二,故意杀人罪。”
“公诉方指控我的当事人是主犯,可笑!从购买保险,到驾车撞击,再到在医院周慧不签字……请问,哪一个环节,是我的当事人亲手实施的?”
“周慧,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