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律师的狗】:家暴男(女?)biss!这么一看,这大叔和她养女抱团取暖,好像也能理解了?
【在坐的都是我爹】:理解个屁!再怎么说那也是父女关系啊!这不乱套了吗?
大叔没有看弹幕,他迫切地问道:“张律师,我查过了,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我只要把她的户口迁出去,解除我们的收养关系,我们不就是两个独立的,自由的个体了吗?这样我们就可以结婚了,对不对?”
“张律师,您觉得我的办法,可行吗?”
张伟听着他这番话,脸上露出了一种哭笑不得的表情。
他身体向后一仰,靠在椅背上,懒洋洋地开了口。
“这位大哥,听得出来,你是真的做过一番功课的。”
“我先给大家普一下法。”张伟对着麦克风,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的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只有两种。”
“第一,直系血亲。也就是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孙子女这种。”
“第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简单说就是你和你兄弟姐妹,你和你叔叔姑姑舅舅阿姨,还有你和你堂表兄弟姐妹,都不能结婚。”
“你看,法律条文里,确实没有写‘养父母和养子女’不能结婚,对吧?”
电话那头的大叔,呼吸声瞬间变得急促起来,声音里充满了压抑不住的喜悦。
“对!对!张律师!就是这样!我们不属于这两种情况!”
直播间的弹幕也炸了。
【我是秦始皇】:卧槽?法律真没规定?那不是说……她真的可以?
【专治各种不服】:离谱!我的法学白学了!这漏洞也太大了吧!
【吃瓜一线】:我的天,难道今晚要见证历史?见证冲破伦理的真爱?
看着弹幕的反应,张伟笑了。
他对着麦克风,慢悠悠地打断了电话那头大叔的幻想。
“大哥,你先别高兴得太早了。”
“虽然法律条文里,没有直接点名‘养父母和养子女’,但是,你以为立法者会想不到这种情况吗?”
张伟的语气陡然变得严肃。
“法律上,有一个概念,叫做‘拟制血亲’。”
“意思就是,有些关系,虽然没有天然的血缘联系,但是经过法律程序的认可,就视同于血亲。比如,收养关系形成的养父母与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