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江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一级行政执法部门,其本身不具备立法主体资格。其自行制定的《江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因制定主体不合法,违反了上位法的明确规定,故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周敏没有理会下面的反应,声音依旧平稳。
“综上所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她放下判决书,拿起法槌。
“现在,本庭宣判!”
“咚!”
法槌落下。
“一、确认被告江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一百一十七份《违法停车处罚单》的行政处罚行为,整体无效!”
“二、判令被告江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撤销上述所有处罚决定,并将已收缴的罚款,共计人民币两万三千四百元,全额退还给原告林清雪等一百一十七人!”
“三、判令被告江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其自行制定的《江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与整改,整改结果需报送江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
“四、判令被告江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履行其法定监管职责,对江城市辖区内的停车场及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排查,取缔所有非法划设的虚假停车位!”
“五、判令被告陇东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林清雪等一百一十七人支付的全部停车费用,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向所有原告支付三倍赔偿金!”
“六、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另,针对本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被告江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收文登记簿被人为撕毁等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及江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依据不合法等等情况,本院将制作司法建议书,分别移送江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江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闭庭!”
“咚!”
法槌再次落下,宣告了这场备受瞩目的官司,尘埃落定。
审判庭内,出现了长达三秒钟的绝对安静。
紧接着,旁听席上,爆发出了一阵惊天动地的欢呼!
“赢了!我们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