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他们在发现这些假车位的第二天,就以中队的名义,向市交通局发了正式的《情况通报函》,要求交通局对该停车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但是,函发出去了,就石沉大海,交通局那边两个月了,一点回音都没有。”
张志远将其中一份文件推到张伟面前。
“这是我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城管局申请调取到的那份《情况通报函》的存根复印件,还有他们内部的发文记录。上面盖着鲜红的公章,日期、文号、签收人一应俱全,做不了假。”
张伟拿起那份复印件,仔细看了看,忽然笑了。
“有意思。”
“交通局那边,就更有意思了。”张志远的脸上,露出一抹看好戏的表情。
“我去的是交通局的运输管理科,就是负责停车场审批和监管的部门。我把情况一说,对方态度倒是挺好,就是打官腔,说他们会立刻派人去核实,如果情况属实,一定严肃处理。”
“我就直接把城管局的《情况通报函》复印件拍他桌上了,问他为什么收到通报两个月了都不处理?”
“结果,那个科长眼睛都不眨一下,当着我的面就说,他们从来没收到过这份函!”
听到这,张伟嘴角的笑意更浓了,带着几分毫不掩饰的讽刺。
“城管局通报了情况,交通局却说没有收到?这里头谁是鬼?”
“这谁知道呢!”张志远用力一点头,“那科长还说城管局这是在推卸责任,人行道上的违章停车和私划车位,本来就该他们城管负责清理,这是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导致的,跟他们交通局没关系。”
“为了证明清白,他还真就让我查了他们科室近三个月的收文登记簿。”张志远将另一份文件推了过去,“这是我申请复印的登记簿相关页面,上面确实没有城管局那份函的任何记录。”
张伟看着桌上两份互相矛盾、却又都盖着公章的“官方证据”,彻底乐了。
“一个说我发了,有发文记录为证。”
“一个说我没收到,有收文记录为证。”
张伟总结道:“两个部门,直线距离不超过三公里,一份公函,在路上走了两个月,还没走到。结果就是,停车场的‘陷阱’一直存在,不知情的车主,被城管部门用一张他们无权开具的罚单,隔三岔五地收割。”
张志远愤愤不平地补充道:“没错!我问了附近好几家商铺,都说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