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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草和军械。奥尔维人那边几乎全是步兵,机动性不强。”
    雷蒙德凑到伍德身边,指着地上铺开的粗糙地图,根据自己这两年在维兰境内的经验,沉声提议道,“我建议,咱们借道弗里斯人活动的山区进入奥尔维公国,随后再往西进入维兰,直接攻击他们的补给点,断了他们的粮草后路,只要粮草断了,南多的大军必乱。”
    弗里斯人,和斯诺人一样,是一个族群的统称。
    这个族群长期生活在汉王国东边七八百里外的格兰西比河中游流域,近几十年以来,常常以佣兵的身份在大陆富饶的中部南部地区活动,哪里有战事,基本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
    弗里斯人目前还处于部落形式,没有形成封建王国,部落之间各自为政,擅长山地作战和游击战,性格凶悍,不好招惹。简单点说,就是一个和自己生活在同个大陆的蛮族群体。
    雷蒙德在过去这两年,第一年主要在维兰境内劫掠,抢贵族的粮草、军械,惹得维兰王国的军队四处围剿他,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后来走投无路,他就带着手下逃到了弗里斯人活动的区域和奥尔维公国,靠着自己的凶悍和劫掠的本事,勉强在那里立足,偶尔也会掉头杀回维兰,再干几票,补充物资。
    正因如此,他对弗里斯人活动的区域、奥尔维公国,还有维兰不说了如指掌,但大致情况基本门清。
    一路上,伍德手里拿着雷蒙德绘制的粗糙地图,反反复复地思索着。
    自己手里只有五百人可用,兵力悬殊太大,硬碰硬肯定不行,唯有出奇制胜,才能对联军造成大麻烦,而且是对方不得不解决的麻烦。雷蒙德的提议看似可行,但有疏漏,他太清楚游击战的局限了。
    “雷蒙德,你的建议我会采纳,但不是现在。”
    伍德往嘴里塞了一小块风干的鱼干,就着温水慢慢咀嚼着,语气平静。
    鱼干是伍德制定的王国军队作战标配的口粮之一,耐放,能补充体力。
    相比两年前从暴风堡出发时,雷蒙德现如今已经成长了不少,不再是那个只会劫掠的悍匪,而是一名有独立领军能力的将领。身边的副手洛克,能力也不容小觑,做事干练,心思较为缜密,在过去那段颠沛流离的日子里,协助雷蒙德执行了不少危险的行动,好几次都帮着队伍化险为夷。
    雷蒙德及其带出来的队伍,烧杀劫掠惯了,无疑是一支虎狼之师,对游击战的理解已经到了登堂入室的火候。擅长偷袭、突袭,打了就跑,从不恋战。
    但在伍德看来,这支部队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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