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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陶壶……可是个好东西。”老头拿起那个陶壶,用袖子擦了擦上面的泥垢:“这可是汉代的存酒器,你看这造型,这土沁,没个千八百年下不来。”
    林飞心里冷笑一声,这老头果然是个老狐狸。
    这陶壶从外表看,确实像是汉代的物件,但实际上,它的价值根本不在壶本身,而是在壶里面藏着的东西!
    他的透视神眼看得清清楚楚,在这陶壶的内胆夹层里,藏着一块拳头大小,形状不规则的金块!
    那璀璨夺目的金光,正是从这块黄金上散发出来的!
    这种在陶器或者其他器物里藏金的做法,在古代很常见,大多是为了躲避战乱或者贪官污吏的搜刮。
    没想到,今天竟然被自己给碰上了。
    “老板,您就别吹了。”林飞一脸不信地摆了摆手:“这壶口上还有个大豁口,都漏了,别说存酒,存水都费劲。再说了,现在谁还用这玩意儿啊,白送我都嫌占地方。”
    他一边说着,一边装作要走的样子。
    “哎,小伙子,别走啊!”老头连忙叫住他:“价钱好商量嘛。你说,你想出多少?”
    林飞停下脚步,转过身,伸出两根手指。
    “二十?”老头眉头一皱。
    “两百!”林飞摇了摇头,纠正道:“这三件,打包两百块,您要是愿意卖,我现在就给钱。不愿意,我就去别家看看。”
    他的语气斩钉截铁,不留丝毫还价的余地,同时眼睛却紧紧地盯着老头的反应。
    他知道,对付这种老江湖,必须得表现得比他还强势,让他摸不清自己的底细。
    他兜里总共就二百一,出价两百已经是他的极限了,这还包含了心理战的成分。
    老头眯着眼睛打量了林飞半天,似乎在判断他话里的真假。
    地摊上的马灯光线昏暗,将两人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
    半晌,老头才叹了口气,像是做了很大的让步似的,摆了摆手道:“两百太少了,我收上来都不止这个价。这样,你再加点,二百五,你拿走!就当交个朋友。”
    林飞心中一动,知道有戏。
    但他表面上依旧不动声色,反而皱起了眉头,一副很为难的样子。
    “老板,我就是个学生,勤工俭学出来转转,身上就带了这么多钱。”他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自己全部的家当,摊在手心里。
    “您看,就这么点儿了,二百一十块,我还得留十块钱坐车回家呢。”
    他的表情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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