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里克西在布伦纳博士的实验室待了一段时间,虽然说是实验室,但没有被注射过任何她不知道成分的液体。
她住在一个普通的房间里——白色的墙,灰色的床单,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一扇可以打开的窗户,她可以在走廊里走动,可以去院子里晒太阳,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去餐厅吃饭,她只是不能离开这栋建筑。
布伦纳博士对她很好,在“好”这个词被放在霍金斯国家实验室这个特定环境下的定义里——他给她提供了食物、衣服和住处,允许她使用实验室的图书馆,在她问“有没有纸和笔”的时候让人送来了一个厚厚的素描本和一整盒削好的铅笔。
他也会在每天傍晚的时候来她的房间坐一会儿,问她今天过得怎么样,问她有没有什么需要的东西,问她有没有想起什么关于她那个世界的、能帮助他理解她能力的信息。
特里克西在那些傍晚的对话中很少说谎。
她在这段时间里认识了小十一。
十一,那个编号被刺在她的左手腕内侧的、用某种特制的墨水刺上去的、在紫外灯下会发出幽幽荧光的数字。
她比特里克西矮一些,瘦一些,头发被剃得很短,露出头皮的青白色和几块不太明显的、像是被磕碰过留下的淤青。
她的眼睛是很大的、很圆的、像两颗被水洗过的黑葡萄,看人的时候会微微眯起来,像一只在阳光下打盹的、还没决定要不要理你的猫。
她的衣服是宽大的、灰白色的,像医院里的儿童病号服。
特里克西第一次见到十一,是在走廊里,十一正从一个房间里出来,她的脚步很轻,轻到几乎听不到,像一只在走廊里无声移动的影子。
她的鼻子里在流血——安静的、像一条细细的、红色的线从她的左鼻孔里慢慢地、不紧不慢地爬出来的流。
血沿着她的人中往下淌,经过嘴唇,在下巴的位置汇聚成一滴,然后滴在她灰白色衣服的前襟上,洇开一小片暗红色的、边缘不规则的湿痕。
她没有擦,甚至没有注意到,她的目光是涣散的,像一个人的注意力被分成了很多份、每一份都在不同的地方、没有一份在她自己身上。
特里克西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巾——她口袋里总是有纸巾,阿尔弗雷德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经常会说“一位绅士的口袋里永远应该有一包为女士准备的纸巾”,特里克西举一反三,觉得淑女的口袋中也应该有一包纸巾。
她走上前去,递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