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哇人,做生意,都按这张纸的规矩来。没有例外,没有特权。” 这份通则,完全是跨时代的产物: 首先统一度量衡:全南洋统一使用沧溟标准的斤、两、尺,所有据点的秤、尺子全部由沧溟工坊统一打造,定期校验,缺斤短两者,罚十倍货物,逐出市场。 其次统一税率:所有商品过境税一律三十税一,除此之外,任何土邦、任何人不许收任何过路费、苛捐杂税,违者按劫掠论处。 再次统一货币:全南洋流通沧溟铸造的银元,成色固定,兑换透明,再也不用背着沉甸甸的金子、铜钱,还要算成色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