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候之间的对决,残酷而迅捷。
长兵器,在斥候们的小队厮杀中,远不如弓弩好用。
双方骑马对冲,用长兵器一决生死的场面,极其罕有。
胜负,往往在接敌之前,就已由双方呼啸而出的弓矢决定。
在高速奔驰中,失去了胯下的战马,就等于失去了双腿,只能在旷野中,任由对方戏弄屠戮。
近距的袭杀,长兵又远不如在黑夜或复杂地形的遮蔽下,用短兵发起的致命一击来得出其不意。
总是高风险,高收益。
这也是为何,一个老练的夜不收,如此稀少,如此珍贵。
“吁——”
李煜轻勒缰绳。
马速应心而动,稍稍放缓。
这是为了和前出的哨骑,提前拉出足以应对突发状况的安全距离。
若是当先的三骑哨骑被尸群死死咬住,那么......将尸群引离后军,同样是他们的责任。
即使,需要肩负生命之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