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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连兵刃,他们更精通的,也是便于藏匿与近身搏杀的短兵。
    斥候之间的对决,残酷而迅捷。
    长兵器,在斥候们的小队厮杀中,远不如弓弩好用。
    双方骑马对冲,用长兵器一决生死的场面,极其罕有。
    胜负,往往在接敌之前,就已由双方呼啸而出的弓矢决定。
    在高速奔驰中,失去了胯下的战马,就等于失去了双腿,只能在旷野中,任由对方戏弄屠戮。
    近距的袭杀,长兵又远不如在黑夜或复杂地形的遮蔽下,用短兵发起的致命一击来得出其不意。
    总是高风险,高收益。
    这也是为何,一个老练的夜不收,如此稀少,如此珍贵。
    “吁——”
    李煜轻勒缰绳。
    马速应心而动,稍稍放缓。
    这是为了和前出的哨骑,提前拉出足以应对突发状况的安全距离。
    若是当先的三骑哨骑被尸群死死咬住,那么......将尸群引离后军,同样是他们的责任。
    即使,需要肩负生命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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