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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布满了深浅不一的牙印。
    “我们得在天亮前找个地方过夜。”
    罗伯塔最终还是压下了心里的疑虑,带着队伍继续前进。
    ……
    夜深了。
    墨菲躺在一间废弃农舍的干草堆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风从破掉的窗户里灌进来,带着一股子腐草味道。
    罗伯塔和多克在轮流守夜。
    10K那个小子抱着他的枪,睡得像头死猪。
    一切都很平静。
    但也正是这种平静,让墨菲感到一种发自骨髓的恐惧。
    加州。
    那个该死的词,一直悬在他的头顶!
    他忘不了在基地里被当成实验品的感觉。
    那些让他觉得疼痛难忍的针头,那些穿着白大褂的研究员看他时那种混杂着希望和贪婪的眼神。
    他墨菲不是救世主,只是一个罪犯。
    同时他也是一个携带着抗体的血包,一个会走路的培养皿。
    等到了加州,他会被送进一个更大更先进的实验室,血液被无数的针头抽干,肉片被无数的仪器分析,直到榨干他身上最后一点价值。
    然后呢?
    他会被永远地囚禁起来,成为人类文明最后的纪念碑?
    去他妈的人类大义!
    老子只想活着!
    像个人一样活着,而不是像个被圈养的牲口!
    墨菲的脑子里,浮现出文森特那张扭曲的脸。
    那个男人是个疯子,是个变态。
    但他至少把规矩摆在了明面上。
    顺从他,你就能得到食物、女人和安全。
    背叛他,你就会被片成肉喂狗。
    简单,粗暴,但至少公平。
    不像罗伯塔这帮人,嘴上全是正义和希望,实际上却是要把他送进另一个地狱。
    不行。
    他要走。
    他要离开这帮“好人”。
    他要去找文森特。
    凭什么?
    就凭他能控制行尸。
    文森特那种聪明人,绝对能看出他身上那无与伦比的价值。
    而且文森特这种人绝不会为了人类大义而把他交出去研究!
    他会牢牢地把自己掌控在手中,甚至还会主动保护他!
    到时候,他墨菲就再也不是一个需要被保护的“包裹”了。
    他也会翻身做主人!
    墨菲悄无声息地坐了起来。
    他看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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