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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满脸敬畏。
    赶紧把小手洗得干干净净,才小心翼翼地掀开塑料盖,那股味道在逼仄的客厅里彻底散开,横冲直撞。
    林陌受不了这味,退到窗户边把排气扇开到最大挡。“你自己在外面吃,千万别拿进卧室,这味道能渗进床单里。”
    梨梨根本没空搭理他。她拿起一块最小的果肉,先是伸出舌头舔了一下表面,随后试探着咬了一小口。
    绵密,软糯,像吃了一大口甜度超标的奶油冰淇淋。完全没有闻起来那种刺鼻的味道,只有在口腔里瞬间爆开的浓郁甜香。
    小丫头的眼睛亮了,比路灯还亮。
    “唔!”
    梨梨捂住嘴,含糊不清地发出一声惊叹。她三口两口把那一块吞下肚,连里面的果核都嘬得干干净净。
    在石桥村长到十六岁,她吃过最甜的东西是大伯家过年时桌上的那盘水果硬糖。再后来,是跟着林陌来到城里后吃的第一块情侣炸鸡。但这些,都比不上现在嘴里这个长满刺的怪物。
    她盯着盒子里剩下最大的那一块果肉,抿了抿嘴唇。
    林陌正靠在窗边吹风,眼前突然多了一只手。
    那只带有轻微小儿麻痹、控制不住轻微发抖的左手,捏着一整块最肥厚的榴莲肉。
    “叔,你吃。”梨梨举着榴莲,小脸红扑扑的,鼻尖上还沾着一点黄色的果泥。
    林陌战术后仰,避开那股冲鼻的味道:“我不吃这玩意儿。你自己吃个够,本来就是买给你的。”
    “吃嘛!吃嘛!”
    梨梨往前迈了一步,非常坚持,“以前奶奶说,最精贵的肉,要留给家里的顶梁柱吃。叔是恩人,叔赚钱最辛苦。这个好甜好甜,比炸鸡还好吃。你先吃第一口,我才吃后面的。”
    在这个把感情明码标价的城市里,没几个人会把一百多块钱的水果当成稀世珍宝。那些出入高档餐厅的女孩,更不会因为一块榴莲说出“顶梁柱先吃”这种充满土味情话。
    但梨梨会。
    林陌的心跳毫无预兆地漏了半拍。(被熏的)
    平时在八角笼里被阿列一记鞭腿扫中肋骨都不坑一声的男人,此刻面对一块散发着异味的榴莲肉,居然觉得喉咙发紧,甚至连视线都不知道往哪放。
    “我不吃。”
    林陌偏过头,粗鲁地推开她的手,“这东西热量太高,辉哥交代过备赛期不能碰。你自己吃,吃不完放冰箱。我去洗个澡。”
    说完,他逃也似的钻进卫生间,重重关上门。
    打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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