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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贺鸿志的庄园在哪?”
    陆则琛蹲在一个满脸是血的武装分子面前,手里那把消音手枪的枪口,正顶着对方的膝盖骨。
    热带雨林的夜晚闷热潮湿,空气里弥漫着泥土、腐叶和硝烟混合的味道。
    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十几个血色弯刀的武装分子,有的已经没了气息,有的还在低声呻吟。
    猎鹰被救出来之后,陆则琛没有急着撤退。
    他做了一个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决定——就地设伏,反杀回咬。
    逻辑很简单,猎鹰的四人小队被抓后,血色弯刀的巴勃罗一定会派人来善后,确保尸体被处理干净。
    而路则琛要做的,就是等这些善后的人上门,然后瓮中捉鳖。
    果然,凌晨三点,一支十八人的武装巡逻队,开着三辆皮卡,大摇大摆地回到了那个被挖开的大坑旁。
    他们万万没有料到,坑里的死人已经被救走了,而坑的周围,埋伏着十三匹来自东方的饿狼。
    战斗持续了不到四十秒。
    陆则琛的狼牙小队是华夏最顶尖的特种作战力量,每个人都经历过无数次生死厮杀。
    而血色弯刀的武装分子虽然凶残,但在正规特种兵面前,和菜板上的肥肉没有区别。
    十八人被打死了十三个,活捉了五个。
    陆则琛亲自审讯。
    被他顶着膝盖的这个家伙,是巡逻队的小队长,一个满脸横肉、脖子上纹着毒蛇的壮汉。
    “我什么都不会说的!”毒蛇纹身将一口带血的唾沫吐在地上,用西班牙语骂道,
    “你知道惹怒巴勃罗先生的下场吗?他会把你的肠子掏出来挂在树上!”
    陆则琛没听懂西班牙语,但他不需要听懂。
    他转头看了一眼身后的翻译兵小周。小周是国安系统借调过来的南美情报专家,精通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
    “他说不愿意配合。”小周如实翻译。
    陆则琛点了点头,脸上没什么多余的表情。
    他把手枪收了起来,从战术背心的侧兜里,摸出了一个小小的、用油纸包着的东西。
    打开油纸,里面是一个指甲盖大小的、褐色的药丸。
    这是沈清月出发前塞给他的。
    “这东西叫什么来着?”陆则琛记得沈清月当时的原话。
    “蚀骨散。”
    “抹在伤口上,会让人产生一种骨头正在被蚂蚁一点一点啃食的感觉。不会致命,但那种疼,会让人恨不得自己把自己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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