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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二十七日,文华殿,朱由检召集阁臣、九卿,以及三法司和太常寺相关官员,处理钱千秋案。
    这件案子是温体仁重新提起的,朱由检首先询问他:
    “温卿参钱谦益受钱千秋贿赂,以‘一朝平步上青天’为关节,犯下科场舞弊之罪。”
    “这件事可有实据吗?”
    温体仁毫不犹豫地道:
    “臣参钱谦益的罪名,字字都是实的。”
    朱由检继续问道:
    “钱千秋案刑部已经结案,难道还有疑问吗?”
    温体仁反驳结案一说,回道:
    “刑部将金保玄、徐时敏问罪,钱千秋却逃了,并不曾到官,此案怎算了结?”
    朱由检闻言点头,认可这个说法。涉案的主犯逃了,当然不能说结案。
    所以他转向钱谦益,询问道:
    “温体仁参卿受钱千秋贿赂,以‘一朝平步上青天’为关节,可是真的么?”
    钱谦益当然不承认这件事,急忙辩解道:
    “臣于天启元年典试浙中,一时号称得人,初不闻有钱千秋之事。”
    “到京复命之后,才知道钱千秋一事,当即上疏参他,现有奏案在刑部。”
    朱由检听到回复还没有说什么,温体仁径自插话,语气咄咄逼人,责问钱谦益道:
    “钱千秋逃了,徐时敏、金保玄是中间人,在刑部亲口说和钱谦益有关,这件事如何赖得过?”
    钱谦益继续辩解,回道:
    “臣不敢多辩,现有卷案在刑部。”
    “钱千秋试卷原是真定府推官郑履祥取的上卷。臣为总裁,不能遍阅,只看他七篇文字,又看他后场也通,不曾看到结尾七字。一时疏略之罪,臣不能辞。”
    只承认失察之罪,想要把这件事糊弄过去。
    朱由检对此当然不满意,询问苏茂相道:
    “对于钱千秋案,刑部有什么话说?”
    刑部尚书苏茂相回道:
    “此案是在天启二年审判,臣当时尚未到刑部,不曾见过案卷。”
    “如今刑部审判职权移交大理寺,案卷也在移交,一时难以把案卷找出来。”
    朱由检暗暗点头,觉得苏茂相识趣,看出自己是想借这个案子发挥,所以没有把案卷拿出来——
    否则案子定了,朝堂上还有什么好争的,自己还用什么拿捏钱谦益?
    所以他没有责怪苏茂相连个案卷都找不到,说道:
    “移交案卷是大事,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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