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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无用之人,张文书此刻,确实比较清闲。
    走在田间地头,与人闲聊,嘻嘻哈哈,外人乍看之下,还真不像什么大人物。若告诉外人,这是根据地领袖,大概要把人家吓一跳。
    戴着一顶草帽,皮肤晒的黝黑,人又消瘦了些。
    陆永强直接坐在地头,双腿岔开,捏着草帽扇风,问道:“哥,咱们中午是去老乡家里蹭饭,还是自己做?”
    这货如今已经是根据地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了,却依然自由散漫,向来不怎么注意自己的形象。没权力的时候是这个德行,有权力之后,依然是这个德行。
    一副惫懒模样。
    陆沉沉和薛甜甜组织的培训班,教授各种各样的技击之术,名额紧张,一票难求。周围的人都是闻风而动,挤破脑袋都想参加。
    只有陆永强明确表示不参加,遇到就溜,仿佛会要了他的命一般。
    张文书眯了眯眼睛,自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烟,正打算掏火机。
    陆永强已经麻溜站起来,自口袋里拿出火机,咔哒一声打着,凑到张文书面前。
    张文书微微低头,点燃了烟,缓缓吸了一口。
    陆永强又把火机塞回来自己口袋,自己坐回地上,岔着双腿。
    小丁和陈成在一旁看了,止不住乐,嘿嘿笑。
    薛甜甜就没那么含蓄了,柳眉一竖,说道:“你自己不是不抽烟么,天天身上带个火机算怎么回事?”
    陆永强没有烟瘾。
    偶尔陪张文书抽一根,属于社交烟。
    自己是基本不抽的。
    陆永强瞥了她一眼,说道:“烧火做饭嘛,方便点喽……”
    这就是吹牛逼了,大家都知道他为啥带火机。
    薛甜甜生气,说道:“就知道拍马屁,带坏风气!”
    陆永强不以为意,嘿嘿一笑,怡然自得。
    这就是过人之处了。
    大家都是跟着张文书一起走过来的,过命的交情,彼此之间很亲密,不太分高低层级,说话做事很随意。
    根据地的作风又比较务实。
    故而没什么人拍马屁,有人想拍,也不太好意思表现出来。
    陆永强是个异数。
    他就喜欢拍马屁,而且拍的正大光明,根本没有偷偷摸摸的意思,没有丝毫心理负担。你骂他拍马屁,他没脸没皮,根本不当回事。
    想再骂的严重些,也没法骂。
    因为,仔细想来,陆永强这人无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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