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从来都不是恩怨分明、仇怨刻骨的血仇命案,而是眼前这般模样:死者一生安分守己,无仇无怨、无债无恨,社会关系简单纯粹,警方手握完整的作案逻辑、明确的死因、零散的物证,却找不到凶手行凶的底层动机,连该从何处摸排嫌疑人,都无从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