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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案发的时候,两个人觉得时机成熟了,就把王丽丽骗到了杨倩倩的出租房内。”
    “杀完人之后,两个人做了很多部署。”
    “比如卧室里床上的毛发,是他们故意将王丽丽的毛发放上去的。”
    其实这一点杨倩倩和赵志军做得非常聪明。
    当时判定被害人身份信息就是杨倩倩的根本依据就是,现勘从卧室里采集到了毛发和下水道内,断指的DNA信息鉴定比对是一致的。
    因为这是杨倩倩租住的房屋,所以理所当然的认为床上的毛发应该是杨倩倩本人的。
    如此一来,既然死的人是杨倩倩,那活着的人自然就是王丽丽。
    只不过两个人没想到的是,黑色塑料布上留下了赵志军的指纹。
    那块塑料布其实并不是专门用来分尸的,确实是当时赵志军买给杨倩倩用作他途的。
    只不过当时分尸的时候拿过来用而已。
    <div css="contentadv">    两个人做案的全程其实都是戴着手套的。
    “按理说两个人不可能在塑料布上留下指纹,但是两个人都忘了,赵志军买塑料布的时候可没有戴手套。”
    这两个人还留下了一个破绽,就是周四的时候两个人见了一面。
    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说赵志军太蠢了一些。
    周四的时候两人在猪蹄店见面,实际上是商量赵志军接下来到足疗店找小姐,证明自己没有做案时间的事情。
    但是赵志军被审讯的那天,因为紧张误把王丽丽说成了杨倩倩。
    当然实际上那个王丽丽就是杨倩倩,只是名字反了而已。
    ……
    审讯室。
    张辉在问赵志军最后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周三去取钱?”
    对赵志军,杨倩倩产生疑问的起始点,就是时间线冲突。
    如果赵志军周三没有去取钱,真的是周四去取了钱。
    那么赵志军所说的,在猪蹄店里边捡到了杨倩倩掉下的银行卡,这个说法就没有问题。
    自然也就没有后续的怀疑。
    赵志军砸吧砸吧嘴说道:“因为尸体骨头实在太硬了,用斧头劈不开,要买锯子。”
    “买锯子不能用手机支付?”
    “我怕留下证据,就取了现金……”
    张辉叹了一口气,这特么算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吧?
    案件的后期侦破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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