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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歌声响起,宣告着离别,群臣这才知道余令要走了。
    没有通知,没有安排,突然就选择了离开。
    “疯子,疯子,余令你就是一个疯子....”
    京城应该有脏东西……
    呆在里面呼吸急促,肝气郁结不说,人也爱发脾气,感觉人都要疯了,一出城这些症状一下子没了。
    这不是脏东西是什么?
    所有人都认为余令说的话很有道理。
    哪怕他们没有这个感受,也非要找出点佐证出来验证余令话的正确性。
    他们连夜里做噩梦都能和这件事扯上关系。
    所有人都很开心,闷闷应该是唯一不开心的!
    “不要担心卢象升,会试过了,殿试就是走个过场,回去好好地准备婚服,最迟年底,他就带着八抬大轿来!”
    “我才不担心他呢!”
    “你发誓?”
    闷闷羞涩的缩回了脑袋,从箱子里拿出针线。
    随着马车的摇晃开始绣一些简单的碎花。
    当年坐镖行粮草上回长安的小姑娘……
    如今大了,要嫁人了!
    蹄声阵阵,在回家的诱惑下,所有人的心都飘向了长安。
    金窝银窝都抵不上自己的狗窝。
    京城虽是富贵地,可再好,也没属于自己巴掌大的地方。
    在长安自己有地,在地里打滚都可以。
    一路风尘仆仆,可余令却满心的欢喜,觉得扰人的灰尘都透着一股别样的美感,像是在欢迎自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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