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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扶棺,才得回归故土安葬。
    苟之允自宋岱献策后,便幻想着有生之年立功回乡荣养,做个富家翁,他久活成精,自然不会在明面上贪昧公银落人话柄。
    而大雍历代皇帝惯行“旁门左道”搞钱,不掠财于贫民,只想方设法掏富人的口袋,上行下效,到雍帝这,甚至鼓励地方官“生财有道”。
    苟之允不能贪荔枝拍卖银两,自然不愿意官营,这才执意官商合作,商贾掏金银购买荔枝经营之权,这笔进账可算作官员的私产。
    他在行事前便密奏雍帝,祈求允准以荔赚银惠民,得雍帝支持,京都拍卖行大开方便之门。
    勋贵间闻得风声,当即领会圣意,为求在雍帝面前表现,颇有“觉悟”,“乐意”为岭南发展出一份力,捧场和商贾联手将荔枝炒出天价。
    南地商贾何其多,荔枝生意商贾虽只分润三成,可占着官商名头,南来北往其他生意能得各种利好,京都最大的拍卖行也会有其一席之地。
    这拍卖行就是雍帝手下人开的,权贵云集,寻常商贾没有门路连门都进不去,一旦得入,随便搭到哪条线,都是赚的。
    荔枝出海需要择一良商的消息放出,南地商贾间竞争激烈,孰“良”孰“劣”,却在苟之允的一念之间,“孝敬”的银子多,自然是良商。
    苟之允倒没贪功,还在折子里说官商合作是宋岱的主意,他能有什么罪呢,他只是没知会宋岱便擅自改了宋岱的计策而已,只是认为这捞银子的好方法是自己想的,所以这笔银子理应全部归自己!
    雍帝不曾得知宋岱的原计划,自然认为官商合作已经甚好。
    上司没贪墨功劳,反而替他表功,宋岱的嘴被堵上了,不管心里怎么憋闷,都必须领这份情,他不是钦差,更没有越级给雍帝写折子的道理。
    沈晏听完细述,问宋岱:“岭南界碑附近有一茶摊,据说是宋叔安排游说商贾出银,想必这银子没有全部到那苟知府手中?”若是全部被上官捞走,宋岱也就没有找人游说的必要了。
    宋岱对着沈晏比了个手势:“他要拿去七成。”又解释道:“岭南的路难修,耗费太大,靠分的拍卖所得不尽够,除了修路,还有好些想法没银子都不得施行,我想着,能多拉来一个是一个,每换一个商贾,好歹能有额外进账不是?”
    其实最初并非七成,苟之允他全要!
    但苟之允贬官至此,子孙不在身边,又想要天伦之乐,宋岱投其所好,舍身当“儿子”哄着苟老头,好说歹说,才从他口袋里掏出一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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