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建立临时营地,树立旗帜,展示存在;一面亲笔修书一封,备下厚礼,派遣能言善辩的使者,乘坐装饰一新的座舰,前往吉打苏丹国都城亚罗士打。
    使者带着郑芝龙的书信和琳琅满目的礼物——包括精美的瓷器、丝绸、茶叶,以及十副精良的锁子甲、二十把锋利的钢刀和两门轻便的虎蹲炮——觐见了吉打苏丹穆罕默德·吉瓦。
    这位苏丹正为南面葡萄牙人的威胁、北面暹罗的觊觎以及内部的不稳而焦头烂额。
    当使者表明来意,声称大夏帝国水师提督、靖海侯郑芝龙,率舰队巡弋南洋,为肃清海盗、保护商路而来,听闻槟榔屿位置重要,希望在此租借一小块土地,建立商站和补给点,以便水师船只停靠、维修,并为往来商船提供庇护。作为回报,大夏帝国愿意:
    一、承认并尊重吉打苏丹对槟榔屿的主权,租借地仅作商站之用。
    二、支付一笔可观的租金。
    三、向吉打苏丹提供军事援助,包括帮助训练军队,提供武器,并在吉打受到外敌威胁时,给予支持。
    四、给予吉打苏丹国与大夏贸易的最优惠待遇。
    面对使者展示的锋利武器、精美的礼物,再联想到不久前大夏舰队在马尼拉的赫赫武功,穆罕默德·吉瓦苏丹心动了。
    槟榔屿对他来说,不过是偏远、管理不便的领地,若能以此换来一个强大帝国的友谊、保护以及实实在在的利益,何乐而不为?尤其是“帮助抵御外敌”这一条,对他而言极具诱惑力。
    几乎没有太多犹豫,苏丹便同意了使者的提议。
    双方经过简单磋商,很快达成了一份《友好通商与租借协定》。根据协定:
    1.吉打苏丹国将槟榔屿东北部一片约五平方公里的临海土地,租借给大夏帝国,租期九十九年。
    2.大夏帝国每年向吉打苏丹支付租金白银五千两,及等值的瓷器、丝绸。
    3.大夏帝国可在租借地内修建码头、仓库、营房、炮台等设施,并驻扎必要人员,但承诺不干涉租借地外苏丹事务。
    4.大夏帝国承诺保护吉打苏丹国免受外来侵略,并在贸易上给予最惠待遇。
    协议签订,用中文和马来文书写,双方盖印交换。
    郑芝龙接到使者回报和协议文本,满意地点点头。
    他深知,这份协议的价值,不仅在于获得了立足点,更在于与当地统治者建立了正式联系,为未来的行动提供了法理依据。
    协议墨迹未干,郑芝龙便雷厉风行地行动起来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