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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乐乐向前走了几步,绕过墙角,便看到了阳台上正在奋力跳操的唐宋。
    窗外是朦胧而迷离的雨景。
    灯光落在他身上,勾勒出挺拔而深邃的轮廓。
    运动衣随著他的动作而飞舞,露出里面结实隆起的肌肉轮廓。
    宽阔的肩膀、紧致的腰身以及流畅的腿部线条。
    身上充满了浓浓的荷尔蒙气息。
    钱乐乐看了好一会儿,感觉到加速的心跳,这才脸红的挪开视线。
    心里其实非常敬佩唐宋。
    在这里的十多天里,他每天早晚坚持锻炼,饮食作息极其规律,其余时间大部分都用来学习,从来没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他的知识非常渊博,自己有什么困惑,只要问出来,他总能给出确切的答案。
    可以说,唐宋是她这么多年遇到的人里,最努力、最积极、最执著的一个人。
    他的身上充满了无尽的活力与激情,深深的感染著她。
    生活确实很艰难,还有各种各样的烦恼,但未来一切皆有可能,充满希望。
    「宋哥,早啊。」钱乐乐脸上露出明媚的笑容,轻轻挥了挥手。
    唐宋的动作停了停,「早上好乐乐,今天雨这么大,还要去咖啡厅上班吗?」
    「嗯,要的。」钱乐乐点头道:「昨天晚上烘焙师赵姐说,她身体不太舒服,今天要请假,所以我必须得去。」
    其实她知道,赵姐是个精明的性子,肯定是知道今天要下大雨,所以才会这么说。
    不过她住的位置离得近,也是应该的。
    两人站在阳台上,伴著雨声聊了几句日常,钱乐乐轻哼著歌朝厨房走去,开始准备早餐。
    自从那天知道唐宋吃馒头配辣条后,她就主动承担起了早晚饭的制作。
    材料主要是从咖啡厅带回来的临期面包、蛋糕,还有从超市买的出清果蔬。
    她从小就很懂事,经常帮父母打扫卫生、做饭。
    也是因为这些经历,导致她有一定的面点手艺基础,所以才能胜任兼职烘焙师的工作。
    一顿美味又健康的早餐结束。
    钱乐乐收拾干净厨房,简单的洗了个漱,坐在镜子前梳了梳头发,迟疑了一下下,再次掏出口红,很不熟练的涂了涂。
    对著镜子臭美了一会儿,这才红著脸朝外走去。
    拿起自己的雨伞,钱乐乐敲了敲主卧的门,轻声道:「宋哥,我去上班啦,拜拜。」
    刚要转身离开。
    主卧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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