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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谭,上东区。
    俱乐部—粉色火烈鸟。
    名字很好听,但很可惜这鬼地方连招牌上的霓虹灯管都瞎了一半,只剩下火和鸟两个单词在潮湿的夜色里苟延残喘。
    重金属贝斯手的音响大概是用从垃圾场捡来的零件拼凑的,每一次低音轰炸,都带著足以震碎耳膜的破音杂质。舞台中央,几道粉红色的射灯打在满是划痕的钢管上。踩著高跟,挂在钢管上扭动腰肢,眼神空洞地盘算著今晚的小费能否凑够明天的房租。
    台下卡座里,黑帮马仔、洗黑钱的会计、以及刚干完一票的雇佣兵们扯著嗓子大声叫骂,将大把大把皱巴巴的钞票塞进的腰带。
    约翰·康斯坦丁先生是这里的熟客。
    这鬼地方也是唯一不会给他打出去的地方。
    让他得以舒舒服服地大半个身子陷在真皮沙发里。风衣搭在椅背上。左手端著杯看上去就掺了太多水的连颜色都和开水一样的威士忌,右手夹著根燃烧过半的香烟。
    他微微眯著眼,视线跟著舞台上晃动的大腿上下游走。
    任谁看,这都是一个刚从牌桌上赢了点小钱、跑到这里来寻找廉价慰藉的落魄老流氓。
    骗鬼呢。
    康斯坦丁端起玻璃杯,辛辣的酒液划过食道,烧起一团闷火。只有他自己清楚,他在等。
    他把足以引发维度崩塌的梦之沙袋,扔给了喜马拉雅山脉里的坎伯兰。
    看上去无懈可击。
    坎伯兰是个不需要睡觉、没有欲望的至高存在。帕瓦底是一座连地狱领主都找不到坐标的无缝堡垒。东西交给他,比锁在上帝的床头柜里还要安全一万倍。
    他约翰·康斯坦丁,再一次凭借卓越的智慧与无耻的底线,成功将毁天灭地的麻烦甩给了别人。
    可他就是睡不著。
    常年游走在生死边缘锻炼出来的直觉告诉他,事情没这么简单。梦境国度不会因为他把东西扔进雪山就轻易放过他。
    麻烦一定会找上门。
    不是今晚,就是明晚。
    所以他来了哥谭。
    钻进这家最乌烟瘴气的地下俱乐部。
    他不想把灾祸引向自己为数不多的老友们,也不想连累在阳光下扮演童子军的超级英雄。所以还是选了哥谭这么个满是人渣的地方,就算待会真的有几只高阶梦魇破墙而入,大开杀戒,死的也不过是一群早就该下地狱的烂人。
    「来吧,杂碎们。」
    康斯坦丁咬著烟蒂,吐出口灰白色的浓烟,目光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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