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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路灯照不到,黑漆漆的。
    方远突然停下脚步。
    “对了。”
    他转头看向军方的人。
    “你叫什么来着?”
    军方的人一愣:“我?我叫……”
    他没说完。
    因为方远的手已经掐住了他的脖子。
    “算了。”
    “不重要。”
    军方的人瞪大眼睛,想挣扎,但金丹巅峰的力量压得他动弹不得。
    “为……为什么……”
    方远没有回答。
    他只是微微用力。
    “咔嚓。”
    很轻的一声。
    军方的人软软地倒在地上,眼睛还睁着,死不瞑目。
    方远低头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
    然后他用法宝烧毁了尸体。
    动作熟练得像是做过很多次。
    事实上,确实做过很多次。
    五百年了。
    他从一个普通的体育委员,变成今天金丹巅峰的修士,靠的就是这种狠。
    穿越之初,他落在一个叫“血影宗”的魔道宗门。
    那里没有规矩,没有道理,只有弱肉强食。
    第一天,他就看见师兄把一个新入门的师弟活活打死,只因为师弟多看了一眼他手里的丹药。
    没人管。
    宗主看见了,也只是笑笑:“打得好,废物就该死。”
    方远就是在那里学会的生存。
    他学会了对任何人笑,学会了下跪求饶,学会了在背后捅刀子。
    他用三年时间,从一个最低等的杂役,爬到内门弟子。
    用的手段,他自己都不愿意回想。
    那三年,他杀了十七个人。
    有的是挡他路的,有的是看他顺眼想收他当狗的,有的是单纯看他好欺负的。
    每一个,他都笑着送他们上路。
    后来他离开血影宗,去了一个正道宗门。
    不是想当好人,是因为那里资源更多。
    他又花了三百年,修到金丹巅峰。
    这期间,他杀的人更多了。
    有敌人,有盟友,有恩人,有朋友。
    只要有必要,他从不手软。
    在修仙界,手软的人都死了。
    活下来的,都是他这样的。
    所以现在杀一个普通人,他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方远把尸体藏好,拍了拍手上的土,站起身。
    他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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