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呵呵,哪一步?我看那小子,再怎么搞,也充其量就是在上城混混罢了,他还能有资格,混到龙城来?再说了,这小子估计连上城都还混不明白呢,更别说想来咱们龙城立足了。”
    林元忠的想法,和林元平其实差不多。
    那陈洛就算再有本事,就算现在成长速度极快,可...那又如何呢?
    要是想和林芸在一起,甚至走到婚姻那一步,那他毫无疑问,要在龙城发展。
    但龙城,其商圈情况,可比上城要复杂太多。
    即便是林家这种拥有贵族称号的大家族,在龙城都不能算得上无敌,更何况一个小小的陈洛?
    他最大的可能性便是,想来龙城发展,结果没多久便认清现实,然后又老老实实的滚回他的南城弹丸小地去。
    毕竟这能在龙城扎根并混下去的大家族,哪个不是拥有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
    没有几代人的努力,就想凭一个人,凭借几年的时间,成长到能与这些大家族相提并论的程度,可能吗?
    就算是世界首富,那个被称为外星人的离谱家伙,都不能做到这一点。
    实际上,他能以三十年的时间,成为远超贵族的,身家突破了五万亿的存在,已经堪称是逆天中的逆天。
    是所有商人都要仰望的存在。
    那个名叫‘格兰瑟姆’的男人。
    但陈洛与那人之间的差距,即便是现在的陈洛,那由外人来评说的话,都是犹如鸿沟天堑一般。
    当然了,大部分企业家,与那格兰瑟姆相比,都会显得十分逊色。
    毕竟那是站在全世界财富金字塔顶端的男人,是连地球球长都要给几分薄面的存在。
    说他是富可敌国的大人物,那完全没错,并且,那五万亿,并非是他的极限。
    这才是最可怕的,这家伙有如此巨额的财富,哪怕每天花一亿,都能花上五万天。
    大部分普通人一想起这可怕的数字,都会觉得呼吸一滞。
    甚至他每天的利润都不止一个亿了,那些钱,他怎么花都花不完的,别说一辈子了,那就是十辈子、一百辈子、一千辈子都花不完。
    只要他愿意,甚至能让地球上,立马诞生出一堆的亿万富翁...
    脑海中闪过那个男人的身影,再想想那陈洛现在的成就,林元忠眼中的不屑之情,立马就变得更加浓郁了。
    不过,林元平倒是继续在打圆场说道:“虽然我也是这么想的,但小芸儿毕竟还没毕业呢,就是她现在不跟那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