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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五十二章 邵行野,我要走了
    四月底,京市已经开始热了,大街上穿什么的都有,互相看了都要吐槽一句对方瞎穿。
    秦筝早上穿着外套出门,中午就要把衣服脱了,只穿里面的半袖。
    从邵行野出车祸一直到现在,两个多月的时间,秦筝都处于非常忙碌的状态。
    就好像所有事情都堆积在了一起,但是当所有事情解决后,未来又是一片坦途。
    开庭那日,秦筝再次见到了顾音。
    看守所的牢狱生涯,将这个曾经高傲的白天鹅,打击得终于低下了她不肯服输的头颅。
    当秦筝看到顾音站在那接受审判时,心里却无比平静。
    顾音没有回头看一眼身后坐着的家人们,也没有请律师,她承认全部罪行,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官进行了宣判,秦筝听着法官宣读最终判决时庄严的声音,心里是尘埃落定的踏实。
    “......被告人顾音、李娜、曲赟等人犯寻衅滋事罪、侮辱罪、妨害作证罪,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列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具体事实如下。”
    “被告人顾音指使被告人李娜,通过境外通讯软件联系被告人曲赟,由曲赟在境外雇佣相关人员,多次向被害人住处配送恶臭外卖物品,发送骚扰恐吓信息,当街伤害被告人(未遂),严重干扰被害人正常生活。
    被告人顾音作为公众人物,利用网络平台组织,煽动不明真相的网民,对被害人进行持续性网络暴力,散布“被害人系小三”等不实信息,相关帖文点击、浏览、转发量累计达数百万次,造成被害人社会评价严重降低。
    案发后,被告人顾音为逃避法律追究,采取自伤自残等方式,向司法机关虚假陈述其患有精神疾病,企图以此获得逃脱,或从轻减轻处罚,上述事实有录音证据,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顾音、李娜、曲赟等人结伙在公共场所肆意挑衅,随意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又利用信息网络煽动网民实施网络暴力,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以暴力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侮辱罪。
    被告人顾音指使他人作伪证,伪造证据,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顾音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被告人李娜、曲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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