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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网络,通过它,你能最快的确定谁是灾厄。”
    心开始狂跳。
    何序脸上露出了莫名其妙的表情:
    “我为什么要确定谁是灾厄?”
    司马缜淡淡的笑:
    “因为你要找吃的。”
    “何序,你,也是灾厄!”
    何序呆住了。
    他茫然的咔吧咔吧眼。
    “我?”
    他一脸懵逼的指着自己:
    “我是灾厄?我还要吃同类?”
    “是的。”司马缜平静点头。
    然后,他语速缓慢面无表情的说出了自己的分析——
    灾厄吃普通人最稳妥,因为食材分布的非常广泛。
    但问题是,吃普通人饿的太快了,最多忍1个月,就必须得再吃下一个。
    可一旦频繁作案,就会引起注意,最终引来抓捕——唐予甜唐小姐就是例子。
    吃觉醒者的话,饿的快的问题就没有了。
    能吃掉一个,1年之内都很饱。
    可是风险大啊。
    真遇上硬茬子,直接挂了,还聊什么五年,当场就永远不饿了……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吃灾厄。
    吃一个顶半年,风险还小,进餐过程又简洁快速——
    灾厄吃人和觉醒者,需要啃食头部和心脏,才能基本吸收一个人的力量。
    可是吃同类灾厄,把它颅内的兽晶一摘,吞了就完了,非常方便。
    毕竟灾厄的脑子和心脏没什么营养,能量全在那兽晶上。
    “所以,对于那些头脑聪明的灾厄来说,猎食同类,往往是显而易见的最优解。”
    “到哪去找同类?”
    “做外卖就是个很好的方案。”
    司马缜用手指轻轻敲着桌面。
    “到处走,接触不同的人,同时还能从同事那里得到各种消息。”
    “比如上个月,你们公司同事都在传,有一个小哥在江北区被吃掉了。”
    “这人是在往一个酒店地址送外卖时出事的。”
    “而何序你,就是根据这条线索,一层层的调查,最终锁定了唐小姐。”
    “接着,你导演了今天的一幕。”
    摊开手,司马缜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何序:
    “我说的对吗?”
    何序瞠目结舌。
    司马缜说的完全没错——这就是他为什么要干外卖的真实逻辑。
    他的心高高悬起,嘴却在不停的张大,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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