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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极限。
    他把这段代码打印出来,连同一封简短的信,寄给了报纸上刊登的红星科技北美办事处地址。
    信上只写了一句话:这是我用你们的电脑做的,请看看。
    寄完之后,他就把这件事忘了。
    十四岁的少年,有太多事情要操心。
    数学测验,物理作业,以及怎么在放学前赶到机房抢到那两台长城GW-1中的一台。
    此刻,他正在用铅笔推算一个内存地址映射的计算。
    楼下传来母亲的声音。
    “约翰,电话找你。”
    “谁打来的?”
    “不知道,说是什么红星公司。”
    约翰握铅笔的手停住了。
    他站起来,走下楼梯,从母亲手中接过客厅的电话听筒。
    “你好,我是约翰·卡马克。”
    “你好,约翰,我是红星科技的林希。”
    约翰的后背挺直了一些。
    他知道这个名字。
    发布会之后,学校机房里的同学们讨论了整整一个星期。
    说这个叫林希的华国人做出了比苹果和IBM都厉害的电脑。
    约翰没有参与讨论,但他默默把那些技术文档全部读完了。
    “林先生,你好。”
    约翰的声音听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一些。
    “我们看到了你寄来的代码。”
    林希说。
    “约翰,你知道我们收到了多少份程序员投稿吗?”
    “不知道。”
    “将近三千份。”
    约翰没说话,等着下文。
    “你的那段彩色卷轴代码,被我们的工程师评为三千份投稿里最好的一份。”
    “不是之一,是最好的。”
    约翰的手指攥紧了听筒边缘的塑料壳,指甲泛白。
    “我看了你的代码,你用分页缓冲实现了多层卷轴视差。”
    林希的语气没有任何居高临下的意思,像是在跟一个同龄的技术员讨论。
    “这个思路在目前的主流教材里找不到。”
    “我想问你一下,你是从哪里学到的?”
    约翰犹豫了一下。
    “没有从哪里学,我自己想出来的。”
    “内存不够用,我就把它切成几块,轮着用。”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瞬。
    “约翰,你的父母在旁边吗?”
    “我妈妈在。”
    “能请她一起听电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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