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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叶素把昨晚熬夜整理的验状送到姜昭野面前的时候,他正在县衙后院的石桌前喝茶。
    秋日的阳光不浓不淡地洒在院子里,几片枯叶从树上落下来,打着旋儿飘到他肩上。他也不拂,就那么坐着,一手端着茶盏,一手翻着几页公文,姿态闲散得像是在自家后花园里晒太阳。
    但叶素走近了才注意到,他翻公文的动作很快,一目十行地扫过去,偶尔在某一行停下来,眉心微微一动,然后又翻过去。
    这个人就算在喝茶,也在脑子里办案。
    “大人,”叶素在石桌两步外站定,双手递上那几页纸,“您要的验状。”
    对方抬了抬下巴,示意她放桌上。
    叶素依言放下,退后一步,垂手站着,姜昭野拿起那沓纸,一页一页地看过去。
    纸上写得很清楚,字迹不算好看,但一笔一划都写得认真,遇到“组织”、“黏膜”、“神经反应”这类词,旁边还用细笔小字做了备注,生怕人看不懂。
    姜昭野微微皱眉,眼前这份验状的格式他从未见过。
    案件名称:“云水县戏楼祥云班二十三人命案”
    验尸日期:九月十七
    验尸地点:云水县衙停尸房
    验尸人:云水县仵作叶素
    验出结论:
    其一:全部二十三具尸体,呼吸道内均无烟灰,确定为死后焚尸。
    其二:全部二十三具尸体,喉咙内均发现淡黄色残留物。经试验,该物质能使实验动物失去痛觉与恐惧反应,不立即致死。
    其三:全部二十三具尸体,面部肌肉僵硬,嘴角上扬呈微笑状,推测与该物质引发的神经反应有关。
    其四:部分尸体眼部有黑灰沉着,睫毛全无,说明死者在被焚烧时处于睁眼状态,且无躲避、闭眼等本能反应。结合其二,可推断死者在被烧时已失去痛觉及相关本能反应。
    看完最后一页,姜昭野把验状放在桌上,指尖在纸面上轻轻叩了两下。
    这位叶姑娘做事,从验尸到所谓的实验再到这份验状,倒是处处都和别人不一样。
    带着一种……他暂时还说不清楚的,异样的妥帖。
    “你说那个东西“不立即致死”,那它最终会致命吗?”
    叶素回忆了一下昨天那只老鼠的反应,开口道:“短期看应该不会,老鼠活得好好的,只是反应变慢了。但如果长期留在体内会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这个需要时间观察。”
    姜昭野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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