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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枫盯着分身传回来的画面,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红裙女人,金色长发,身材好到不像话。
    最恐惧的东西就给我看这个?
    确定这不是在取悦我?
    肯定哪里出了问题。
    林枫让那个分身继续盯着红裙女人,自己则在脑中飞快复盘。
    规则说“回头或应答,你将看到你最恐惧的东西”。
    分身回头了,看到了这个女人。
    所以按照规则的定义,这个女人就是“林枫最恐惧的东西”。
    但这个定义是谁下的?
    是小镇的规则。
    小镇的规则又是谁定的?
    是那个“不可名状”的东西。
    林枫眯起眼睛。
    也就是说——不是他真怕这个女人,是那个“不可名状”认为他怕这个女人。
    或者说,那个东西读取了他的某种记忆或潜意识,然后从中提取了一个它认为“最具有杀伤力”的形象。
    但它显然没读懂。
    就像一个外星人翻遍了人类的所有文献,最后得出结论:人类最恐惧的东西是猫。
    不是猫本身有多恐怖,是它不理解人类和猫之间的关系。
    同理,这个东西也不理解林枫和这个女人之间的关系。
    但它选了这个女人。
    林枫皱起眉头,仔细端详分身传回来的画面。
    红裙,金发,白皙的皮肤,抿着的嘴唇。
    他确定自己没见过这个女人。
    既然没见过,那就不可能有什么深层恐惧。
    所以——
    要么是这个东西随机选了一个漂亮女人的形象来迷惑他,误打误撞被规则定义成了“最恐惧的东西”。
    要么——
    他的目光落在女人垂在腰际的金色长发上,又落在她收紧的腰身上,最后落在那张漂亮到不像话的脸上。
    一个荒谬的念头从脑子里冒出来。
    不是他怕这个女人。
    是这个东西搞错了因果关系。
    它不是从他脑子里提取了“最恐惧的东西”,而是从他脑子里提取了“最想要的东西”。
    然后把它包装成恐惧来吓他。
    结果包装得太好了,好到他自己都没认出来。
    林枫嘴角抽了一下。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个“不可名状”的业务能力也太差了吧?
    连恐惧和渴望都分不清?
    还是说——在它的认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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