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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小枣元宵节过后就到了港岛,开始布局。
    她和陆青联手,利用陆青的海外公司,完善了整个洗钱网络。
    还在国内、国外朋友的帮助下,还做了几单业务。
    资金对敲并不复杂。
    地下钱庄收到金主的资金后,扣掉佣金,在金主指定的国外银行转入相应额度的资金就行了。
    因为地下钱庄转出资金的银行也在国外,所以,他们从金主手中接收到的资金,并没有完成物理出境,依然留在了国内。
    对国家而言,自然也没有造成真正意义上的资金外逃。
    只有当地下钱庄把这笔钱顺利洗白,转移到国外的时候,才是真正的国内资金外逃!
    对一个国家而言,资金外逃就是失血!
    一旦外逃资金太大,会对国内经济造成重大恶劣影响。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
    一家人拿出五十块钱,关起门来打麻将,兜兜转转,这五十块钱一直在家里,不影响必要时,拿出去买面包,养活一家人。
    但如果哪个家人犯浑,跑到外面打麻将,把这钱输在了外面,狗屁东西没给家里带回来,那么这家人就真的失去了这五十块钱!
    等他们再挨饿的时候,就没钱到外面买面包了!
    资金外逃和正常交易的最本质区别是,正常交易出去的钱,能给国内换回等价的商品,或者资产。
    资金外逃出去的钱,只能象征性给国内换回一点点东西。
    甚至一点东西都没有,纯粹是金融剥削!
    资金外逃的手段有很多,但万变不离其宗,就是把钱往外走。
    抛开法律和道德不谈,只谈操作,其实在资金对敲的过程中,地下钱庄是承担了较大风险的。
    如果把国内的资金看成货物,他们就是先付款后收货。
    如果他们不能把从金主手中拿到的钱顺利转移到国外,他们国外的资金就会出现亏空。
    当然,国内的资金可以在国内花,但他们如果不能顺利补足国外资金,地下钱庄的生意,他们就做不成了。
    转成正当的进出口贸易倒是能行,但是赔是赚就不知道了。
    就算能赚点,利润和洗钱业务相比,也不是一个量级的!
    陆青联合几个国外合作伙伴,做的几单洗钱生意,都是事先商量好,左手倒右手的游戏,自然不会对国家造成任何影响,也没人去查这种事。
    这也是秦东旭让陆青和杜小枣来做这件事的原因之一,如果让警方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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