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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敌军撤退之处,发现一封书信。”
    斥候刚散出去,一个手下,并将一封书信递交到李同的手中,李同打开一看,竟是许文的手笔。
    书信中所写:此一战既决胜负也决生死。
    原本有些疑虑的李同立刻露出了笑容,随即命令道:“全军向前压,不计代价追过去。”
    手底下的将领面面相觑,敌军已经摆下了疑军之计。
    主公为何看了一封书信之后,便立刻下达了这种命令。
    这实在是过于激进了,万一前方有埋伏的话,他们将会付出惨烈的代价。
    可是没有任何人明面上去质疑李同的决定。
    李同本来是很疑虑,但这封书信表达出了许文的心虚。
    这个人,如果真的有把握,是绝对不会留下一封书信,虚张声势的。
    全军继续向前压。
    而且速度极快。
    另一边带着众人逃跑的许文,在一处小路拐角的地方停了下来。
    他向后望去,发现李同的人并没有追过来,眉头瞬间紧蹙。
    “将军,敌军是不是察觉到了什么?他们没追过来呀。”
    许文:“无妨,他们会追过来的,只不过是全军,而不是少部分人。”
    “您为何如此笃定?”
    许文:“因为我了解李同这个人,看到我的书信,他一定会以为我是在虚张声势。”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许文:“拦截他们的斥候,不让他们发现我们的埋伏圈。”
    许文知道李同最爱派出斥侯去搜集情报。
    这也是李同打了这么多次仗,未尝一败的原因。
    敌军的任何动向都被他摸得很清楚,而且李同的时候很会打探消息,各种地方疯狂的钻。
    在李同的手下这么久,他还是学到了一点东西的。
    李同了解他,他也了解李同。
    一个李同的斥候正在山林之间不断的穿梭,他骑着马行进有些艰难。
    他的身后不远处还跟着一个兄弟。
    两个人距离不远,在他的两侧还有两个兄弟,以相同的方向继续探索前进。
    这样的距离,哪怕某个人发生,任何意外,其他人都可以察觉,然后回去报信。
    这就是他们拥有极高成功率的原因。
    而不是发现危险之后,当场死在那里,这样死的没有价值。
    作为一个斥候,做的是最危险的任务。
    在李同手下所有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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