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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冒着。
    他张了张嘴,鲜血比声音更快,从咽喉之中喷射而出。
    李同没有急,等他说话。
    “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我诅咒你,不得好死。”
    “我听不懂你说的话,你知道的。”李同耸了耸肩,虽然听不懂,但想必此人说的话也不是什么好话。
    都这种时候了,什么狠话都是幼稚的。
    这个世界只有成王败寇。
    赢家全拿,输家只能成为一个小丑,在这里歇斯底里。
    不得不说,他享受成为赢家的那一刻,看着输家歇斯底里。
    这就是人性,谁都想赢。
    可很多时候,赢家只能有一个。
    “当初我在凌州的时候就想杀了你,可是没有机会,我以为这次也没有机会,没想到你自己跳出来了,既然如此,那就怪不得我了。
    人生中有很多选择,选对选错,结局截然不同,这是你选择的结果,那就坦然地接受吧。”
    明知对方也听不懂,李同没有再说过多的话。
    在耶律明疯狂的诅咒中,他提起了手中的弯刀,送对方上路。
    换位思考,如果是耶律明杀了自己的至亲,自己也会恨,也会想杀了自己的仇人。
    就像那次被刺杀,虎子命悬一线的时候,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愤怒。
    后来他杀了很多很多人。
    耶律明的选择其实没有错,只是在报仇这个过程中,耶律明输了,输家只能失去一切。
    这就是现实。
    李同习惯性地甩了甩刀上的鲜血,然后给了阿史那昭月一个目光。
    阿史那昭月:“去,送他们上路!”
    一声令下,阿史那昭月的手下立刻扑了上去,将倒在血泊中,还在哀嚎的狼骑,全部杀死。
    既然这些人跟着耶律明选择了背叛,那就说明毫无价值了,毫无价值,没有忠诚,留他们干嘛?
    这也是向李同表态,我在这里,可以保证你的安全,也愿意保证你的安全,任何想伤害你的人我都会杀死。
    不论两人的交情如何,这个态度是必须要明确表现出来的。
    那边近十万人还在厮杀,李同却已经站在草原上,欣赏着这一场大战。
    就像是在看一场现场直播,有十万人为他表演。
    上演的是一场赌上性命的厮杀,是真正的鲜血。
    这样的场面,普通人一辈子都看不到。
    五百手下站在他的身后,同样欣赏着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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