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户婚律》及相关令式,女子自娘家带来的嫁妆和继承的绝户财产,都应该由她和丈夫共同支配。法令明文规定,凡户绝之家,其财产应全部归女儿所有。现在余力死后没有其他子女,只有余六娘一个女儿在家招婿,也没有别的财产,所以这块地理应允许余六娘夫妇按照原典当合同,备足原典银并合乎情理的补偿后,予以赎回。”
随即他的目光扫过那份伪造的卖契,冷声道:“而至于古大胆所呈那份伪造的卖断契约,应当堂销毁,以正视听!”
说着,他便当这众人的面,在众目睽睽之下,将那份困扰了余六娘夫妇多年的假卖契,就着烛火,点燃焚毁。
然而,吴名的话并未结束。
他话锋一转,目光淡漠的看向余六娘:
“但是,余六娘,你需听清。本官判你等有权赎回田地,乃是依法依理。但是情理二字,仍需双方体察。古大胆虽然伪造契据,其心可诛,但是他耕种这个田地十数年,也是事实。”
“这些年来,田赋、打理、修缮均由他来完成,也确实是付出了不少辛苦与成本,如果还是完全按着元和一十八年的二两典银原价赎回,于古大胆而言,似有失公允,也不符合当下的情理。”
他略作沉吟,给出了最终的调解方案:
“元和一十八年至今,已近十载,其间粮价、地价皆有浮动,银钱价值亦与当年不同。本着赎田补值之惯例与息事宁人之宗旨,本官裁定:
“余六娘,你需当场凑足三两银子,交付给古大胆,作为赎回田地的资金。而古大胆,则必须将那份真实的典契原件,一并归还余六娘夫妇。自此之后,田地产权重归余氏,双方不得再就此田产起衅。”
只是众人都在听得这吴名诉说裁定明细的时候,原本应该最高兴的余六娘此刻却高兴不起来,她直愣愣地看着眼前站在自己一旁,不敢正眼看她的丈夫,一个劲的出神,说什么也不敢置信。
她没想到,自己日思夜盼,不停的来回奔波哭诉,想要拿回自己父亲留给自己的田地,迟迟没有结果的最大阻挠竟然来自于自己身边,来自于这个每天陪着自己长吁短叹而又同床共枕的丈夫?
吴名后面说的什么,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等到周围渐渐没有了声响之后,余六娘积压多年的的情绪如同决堤的洪水一般,瞬间爆发了出来。
“为什么?!张晨!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是我爹的地!是咱家的地啊!你怎么能……你怎么能帮着外人来坑害自己家,坑害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