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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有个少年喜欢街头当混混,还在那个混乱的时代里组建了一个小帮派,他自封红棍,顶级打手。
    有那么一天雨夜,少年手持黑棍,参与了一场帮派的火拼,对方常年走私,从国外搞来不少面粉进行售卖,害得不少老百姓家破人亡。
    少年意气风发,虽不曾读过什么书,却也知道害人的玩意儿不可留,怀着一腔热血,与对方拼个你死我活,帮派里的人,死的死,残得残,血染长街,骨露雨光中。
    杀到后来,少年满身刀痕,整条街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来到对方帮派的首领前,瞧着对方那一身破烂的西装蛮有腔调,便脱下了对方的西装,穿在自己身上。
    小小的身形。
    宽松的西装。
    提着一根黑棍,走在路灯下。
    那一夜,少年一战成名。
    那一夜,少年遇到了一个老人。
    老人说:“你资质不错,可愿意跟着我闯一闯这江湖,保不得你大富大贵,但能带你见识见识这人间另外的风采。”
    少年家境贫穷,母亲年岁已高,靠着煎饼手艺勉强过后,他不知道这人间另外的风采是什么,但觉得老人也许是他人生中唯一的机遇。
    少年说:“老头,这人间另外的风采要是换不来大富大贵,我可就要回家卖煎饼了。”
    ……
    少年回了家,收拾了行囊,背在身上,满身鲜血还在滴答滴答地流。
    老母亲却在家门口支起了煎饼摊,准备做早餐,瞧着从里边走出来,穿着一身不合身西装的少年,默默地叹了口气。
    老母亲问:“混不下去了?”
    少年答:“杀了一群伤天害理的畜生,在燕京是混不下去了,小爷要去外面看看更大的世界,见见这外面的人间,还有没有比我更能打的。”
    老母亲长长叹息了一口气,开炉,烧火,头一次在给儿子的煎饼了加了豪华小料,里脊肉,火腿肠,煎蛋,土豆丝,肉松,弄了满满一包,丢给少年。
    老母亲语重心长地说道:“今晚烧饭吗?”
    少年答:“别烧了,回不来。”
    老母亲:“明天呢?”
    少年又答:“回不来。”
    老母亲:“何时归?”
    少年举起一把小小的黑伞,走入雨中,脚步沉稳而坚定,踏起一滩水浪。
    少年在雨中招手:“富贵再还乡,咱们家就我这么个男人,总要发达才好对得起这人生不是?”
    “老母,要保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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