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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枪瞬间易手,看来四个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的弹匣,让他俩有足够的时间装子弹,师兄他们根本就没想过要把毛瑟98K给他用。
    管他呢,有枪用就行。距离太近,屋顶下的野狼根本没地方躲,甚至连继续往屋顶上扑的都没有。
    因为周锐看见哪匹狼往上冲,子弹就往哪边射。
    砰砰砰……周锐的节奏内加入了王守业的枪声,下面狼群顿时稀疏起来。
    嗷呜……这次狼王的长啸拉得极长。周锐听不懂,但啸声中的情绪他能感觉到。
    不好,狼群要逃了。
    砰砰,周锐把最后两发子弹给打了出去。
    “枪,手电筒。”
    这回稍微慢了一点,先递上来一支枪,过了两秒后一支打亮的手电筒才跟着递了上来。
    周锐左手手心朝上,虚握住手电筒,然后五六式步枪护木放在了手心,和手电筒并排。
    有点不顺手,将就着用吧。周锐耽误三秒,狼群已经完成转身,起步,正在五六米开外加速向外逃。
    就你了。周锐通过刚才的狼嚎,早就锁定了狼王的位置,枪口和手电筒光柱同时向一个方向移动。
    光柱扫到了一双眼睛,泛着绿光,半秒,移动回来。
    狼王被光芒晃了眼,眼睛闭了一下。
    砰……枪声跨越一百三十六米,子弹击中狼王眉心,狼王的形象最后定格在了狂风密雪下,脖子上狼毛飞扬的样子。
    枪口跳动,周锐左手紧了紧。手里多了个手电筒可真是不好用,连调整枪口都要浪费时间。
    狼群都没入了远方的黑暗中,周锐这下也没得选择了,手电筒光柱在远处扫过,看看哪匹狼比较幸运,能被天堂的光临幸。
    砰……继续,砰……再来,可惜,找不到了。
    王守业那边早就停了下来,这时看到周锐收了枪,于是大声喊道:“全部出来,把猎犬全部洒出去。”
    周锐两只脚从洞口挪出,顺着墙壁滑了下去。周锐小心地挪动着步伐,雪屋周围满地的狼尸和洒满雪地的狼血让他根本没办法落脚。
    首先来到了爬犁处,只见爬犁上的鹿肉被啃得不成样子,短短不到半个小时,至少被野狼吃掉了上百斤的肉。
    待会只能重新处理一下,把外面边边角角地撕咬痕迹全部割掉,应该还能剩个几百斤肉。
    至于大骡子,周锐抬眼看向深黑色的远方,掏出一撮鬃毛,就看天亮后花斑的能力了。
    雪屋的门被打开,几人猫着腰走了出来,狗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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