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我会信你?”
陈峰的嘴角又翘了一下。
“你可以开枪试试。枪响了我就死了。如果不响——”
他顿了顿,
“你就输了。”
他往前迈了一步。
约翰逊的身体绷紧了,手指扣在扳机上,指节泛白。
陈峰又迈了一步。他离枪口不到一米了。
“不过,我这个人有个习惯。”
他看着她,
“那就是杀死向我开枪的人。哪怕枪不响。”
约翰逊的手开始发抖——不是怕,是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压都压不住的抖。
在中东,在非洲,在那些枪林弹雨的地方,她从来没抖过。
但此刻她在这双眼睛面前,在这张没有任何表情的脸面前,手不争气地抖了。
她咬着牙想稳住,扣在扳机上的手指却越扣越紧,连枪口也在微微晃动。
陈峰又迈了一步。
他的手抬起来,手指搭在枪管上,轻轻一拨。
枪管歪了。
她没有扣扳机。
不是不想扣,是扣不下去。
陈峰拿下她手里的枪,退后一步,举起枪,枪口对准天花板。
砰。
枪声在密闭的房间里炸开,震得窗户嗡嗡作响。
弹头嵌进天花板的石膏里,灰尘簌簌往下掉。
硝烟从枪口飘出来,在灯光里袅袅升腾。
约翰逊浑身一颤,双手还保持着握枪的姿势,举在胸前,像一尊被冻住的雕塑。
她看着陈峰,看着他把枪放下,看着他嘴角那丝笑,嘴唇哆嗦了两下。
“你赢了。”
陈峰低头看着手里的枪——格洛克,十七发弹匣,九毫米口径。
弹匣里压满了子弹。
他把枪插进自己腰间。
约翰逊看着他的动作,像被人抽走了骨头,靠在沙发里,浑身的力气都在往外泄。
她看着天花板,声音像哭又像笑,含混不清:“你就是个疯子。”
陈峰在对面坐下,把茶几上那些文件拨到一边,把那杯凉透了的红茶也拨到一边。
“那你就和我这个疯子说说你的计划。”
他看着她,等着。
约翰逊看着天花板,看了很久。
然后她坐直身体,伸手从茶几下面摸出一盒烟,抽出一根叼在嘴里,又从同一个地方摸出一个银色的打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