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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根小手指。
    他有时候真怕,他轻轻的碰一下,她就断了。
    李意又道:“叶秋月已经和南初雪的生父南明混在一起了,南明听说了小辰少爷的身份,到处吹牛,到处炫耀,已经惹了一些祸了。”
    楼怀晏冷声道:“让他想办法和叶秋月结婚,然后让他惹出一场天大的祸,南初雪也兜不了底那种,然后让他和叶秋月永远烂在一起。”
    说完,拿着那些照片,转身进了书房。
    雪一直在下。
    圣诞前一.夜,林知时受邀参加了同学家的PARTY.
    其实她并不喜欢太过热闹的场合,也不是很想融入很复杂的交际圈。
    可这次想让她去的,是哥哥沈明修。
    张允安安排她好的事后,暂时回了北美。
    她为了和哥哥多相处一些时间,选择了留下来,以交换生的身分,加入了沈明修的科研室。
    其实沈明修完全不记得以前的事了,但对林知时却有天生的亲近感。
    当年沈家小儿子不幸过世,沈夫人哭得眼睛都要瞎了,几乎活不下去,坚持不信儿子去世了。
    后来,沈先生带回了奄奄一息的林书昀,沈夫人一口咬死这就是她的儿子,用尽全力救活了林书昀。
    沈先生看林书昀并不记得以前的事了,又的确和自己的小儿子有那么一点点像,便将他认成自己的儿子,连姓和名字也没有改,仍叫沈明修。
    巧的是,这两个沈明修,在医学上都有极高的天赋。
    这么多年过去了,沈家早就把这个后来者当成了自己的亲儿子。
    沈家在全世界各地开了不少中医馆,全部都非常有名,沈明修和沈家长女,两兄妹皆是沈氏医的继承人。
    起初,沈明修是不信林知时是他亲妹妹的,可报告单上写得很清楚,他们是近关关系。
    时间久了,两人天生的血缘关系发挥出作用,兄妹之间越发亲近。
    这次的宴会,是本地最大的家族,路易家族发出的邀请。
    宴会大厅很大,来的全是本地的名流。
    林知时不太懂这边的风土人情,虽然英语说得不错,但本地人大都说的法语。
    为了不扫哥哥的兴,她只得勉强应付了一会儿,然后便去了后面的阳台。
    不得不说,这边的雪景还是很美的。
    不远处就能看到雪山,夜色中,格外巍峨大气。
    转过身,就能仰望北极的星空。
    虽然看不到极光,但据说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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