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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淋过雨、晒过太阳、被人踩过泥,才算是活字。”
    他突然抬头看向朱标,“标儿,你去把那面旧鼓搬到院门口。”
    朱标依言而行。当鼓被放在木牌下方时,人群里忽然有人喊:“我认得这面鼓!昨日有个胖子想捐钱,被王爷赶出去了!”
    “不是赶。”朱瀚走到鼓前,“是让他明白,有些东西,钱买不来。”
    他拿起鼓槌,“今日我敲三下,能跟着节奏走出直线的人,可以进院学半个时辰。”
    鼓声响起时,雨下得更大了。
    可奇怪的是,没有人躲雨——他们盯着朱瀚的脚步,盯着木牌上的字,甚至盯着自己鞋尖上的水珠。
    当第三声鼓落时,竟有十几个人同时迈出了第一步。
    他们走得歪歪扭扭,却都死死盯着前方,仿佛那里有什么无形的线在牵引。
    “王爷!”白榆突然指着人群,“那个胖子也在!”
    朱瀚顺着他的手指看去,果然见那个穿绸衫的胖子正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他的绸衫早已湿透,头发贴在脸上,可每一步都迈得格外认真。
    当他在朱瀚面前站定时,左脚果然比右脚重了半两——不是因为银子,而是因为泥水。
    “你叫什么?”朱瀚问。
    “王、王福。”胖子喘着粗气,“王爷,我……我走直线了!”
    “还不够直。”朱瀚将鼓槌塞进他手里,“敲鼓。”
    王福愣住:“我……我不会……”
    “跟着你的心跳敲。”朱瀚退后一步,“就像走路一样。”
    王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第一下敲在鼓边,第二下敲在鼓心,第三下却敲在了自己的手指上。
    他疼得直咧嘴,可当看见朱瀚没有阻止时,又咬着牙敲出了第四下、第五下……渐渐的,鼓声有了些节奏,虽然杂乱,却透着股倔强的生气。
    “好。”朱瀚点头,“从今日起,你每日辰时来此敲鼓,酉时离开。不过有个条件——”他指了指王福的绸衫,“来时穿粗布衣,走时换回绸衫。”
    王福低头看着自己湿漉漉的绸衫,忽然咧嘴笑了:“是!王爷!”
    雨停时,院门口已经聚了上百人。
    他们有的站着,有的坐着,甚至有几个摊贩直接在地上摆起了摊——卖草鞋的、卖斗笠的、卖热茶的,竟在旧学府外形成了一条小小的集市。
    “王爷,”缪行凑过来,“要不要驱散他们?”
    “驱散做什么?”朱瀚笑着摇头,“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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