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便有七个家族得其恩泽,将这份力量代代相传于血脉之中。
为免神血因族人繁衍而日渐稀薄,各家立下族规:一代之中,需选出一名家主,唯有家主方能传承神力于后代。
神女临终前亦曾降下铁律:同族同代,不可相残,违者必遭天罚。
然而百年之后,因种种缘由,七族至今仅余其三尚存于世。
“对了,可知他们为何执意要弑君?”朱厌话锋一转,饶有兴致地望向燕风。
燕风余怒未消,抿嘴不答。
朱厌自顾自说了下去:“因当今天子,是百年来唯一一个并非七姓出身,却亲手倾覆了其中一整个家族,从而获得神血能力的人。说来也算讽刺,这几家历来彼此制衡,争斗不休,反倒被他寻得破绽,一举得手。”
他嘲道:“这倒也带来一桩好处。自那以后,残存的几家竟空前团结起来。若在几十年前,想见他们并肩共事,简直是痴人说梦。”
至于这几家为何要彼此倾轧,缘由倒也简单。
诛杀他族家主,便可吞噬其神血。若能将对方全族屠尽,更是永绝后患。
“不过,要争夺神血,也并非只有这一条残暴之路。”朱厌冷笑。
约在二十多年前,有一家的家主骤然离世。死之前,虽留下了一位能力出众的继任者,却因某些不便言说的缘由,始终未得族老认可,继位仪式便一拖再拖。
这便给了外人可乘之机。
另一族的家主,偶然得了一个婴孩。依他往日性情,必要当场诛绝,因为这个不被期待的孩子势必要分走一部分神血之力。
然而彼时,他心头却萌生了一个绝妙的念头。
他将那婴孩秘密豢养在那家族的祖茔之侧,借其地脉气息日夜滋养。待其稍长,更以秘法一次次碾碎其血肉、重塑其筋骨、涤荡其脏腑……此过程谓之“脱胎换骨”。
他赌的,便是在那家族先辈气息的长期浸染下,那家残存于世的神血,会将这饱经摧残、不断重塑的孩子,错认为新的继承人。
他赌赢了。
神女陨落已久,残存的神识早已无力分辨凡人这般精巧的算计与卑劣的偷换。
那孩子,果真成了那一家族新生的家主。也在周而复始的毁灭与重生中,变得无比强大。
“他们是如何向你描述我的?”朱厌看向燕风,眼神复杂,“让我猜猜……强大?古怪?不祥?总归不会是什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