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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个小时就行,但这里距离陆兆恩上班的地方只有700米。
    他当即选择骚扰自己室友。
    陆兆恩和他不仅是室友关系,也算是他的朋友。
    他们曾在同一个青训小队里培训,那时陆兆恩的文化课成绩优秀,性格也温吞,愿意帮同学做作业,是青训小队里的老好人。
    司珩安最爱偷懒,自然要和陆兆恩搞好关系,将所有的课业都交给他。
    这自然不是免费的,他是愿意为“知识”付费的优质客户。
    而且陆兆恩暗恋一个小姑娘,他也帮了不少忙。
    比如给打扮老成的陆兆恩换上一套阳光帅气的新衣服,在陆兆恩不知道怎样聊天,向他求救的时候,立刻就接手代聊,撩得小姑娘心动不已。
    两人进度很快,但最后陆兆恩都没有选择表白。
    司珩安十分不解,陆兆恩却解释道:
    “她喜欢的不是我,而是风趣幽默的你。如果她知道我如此无聊,只会失望,还不如不要戳破这层纸。”
    帮了倒忙的司珩安自认为品行算不得高尚,不过他却不乐意和相似的人接触,非常喜欢和性格正直的人打交道,不同流合污,专门污染别人。
    也正是那时,他和霍垣的关系变差,陆兆恩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他的好朋友。
    只是后来他分到了前哨,陆兆恩留在了基地做文职工作,期间尝试了几次都没有达到最低标准,就放弃了出去的想法。
    “你今天能不能早点下班,捎我回去。我有一件很重要很紧急的事情要办。”
    司珩安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一边晃着长腿,一边忽悠着陆兆恩。
    陆兆恩忙着手头的工作,头也顾不上抬:
    “七点怎么样?我尽快把手里的活干完,今天不加班,吃过晚饭就直接回宿舍。”
    “不怎么样,太晚了,我好无聊。”
    “最早六点半,我至少得把今天的东西汇总上去。”
    司珩安讨价还价:
    “六点。”
    陆兆恩没招了,说:
    “你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如果很紧急的话,要不我把电动车的钥匙给你,我到时候下班蹭同事的车。”
    司珩安笑着说:
    “那也不至于,六点半就六点半吧,你可不能迟。”
    陆兆恩脚不沾地的忙了几个小时,准备下班时才知道,司珩安口中的要紧事,只是请他吃一顿饭。
    好在他早就习惯了司珩安的性格,懒归懒,出手是真的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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