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看着纸条上的“狗狗”两个字,尾巴不摇了。他用爪子把纸条推了回去,摇了摇头。小光皱着眉头,把纸条又举了过来。“你不喜欢吗?”乐乐又推了回去,又摇了摇头。小光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嘴巴瘪了起来,眼睛里有了一种乐乐不太想看到的光——那种“我觉得很好但你觉得不好”的委屈的光。
“为什么不喜欢?狗狗很好听啊。你是狗,叫狗狗,很合适啊。”小光的声音有点大,大到沈念从厨房探出头来看了一眼。大福也被吵醒了,从地上抬起头,茫然地看着他们。泰山倒是没动,它已经习惯了小光和乐乐的日常——这两个家伙三天两头就要闹一次,不闹才不正常。
乐乐心想,合适是合适,但他已经有一个名字了。他叫乐乐,这个名字跟了他很多年,陪他穿越了从原来的世界到这本霸总文,陪他从一条只会拆家的比格犬变成了一条会破案、会当哥哥、会当导演、会当城市形象大使的比格犬。“乐乐”这两个字,对他来说不是名字,是历史,是记忆,是他自己。他不能因为小光觉得“狗狗”好听,就把“乐乐”扔掉。这不是名字的问题,这是身份的问题。就像你不能因为觉得“小明”好听,就硬要把一个叫“李白”的人改成“小明”,人家李白写了一辈子的诗,你说改就改?
乐乐站起来,走到书房,从书桌上叼来了一张纸和一支笔。他把纸铺在地毯上,用爪子蘸着墨水,歪歪扭扭地写下了两个字——“乐乐”。他写得很慢,很用力,每一笔都像是在刻石头。他的爪子不擅长握笔,墨水沾得到处都是,纸上除了“乐乐”两个字之外,还有好几个黑色的爪印,看起来像某种现代艺术。但他不在乎,他只要小光能认出那两个字就行。
写完之后,他用爪子指了指“乐乐”,又指了指自己,然后指了指纸条上的“狗狗”,摇了摇头。那意思是:我叫乐乐,不叫狗狗。这个名字对我很重要,请你不要改。乐乐不知道小光能不能看懂这一连串的动作和表情,但他觉得小光应该能看懂。小光是他弟弟,弟弟应该能懂哥哥的心意,不需要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