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关上门,转身看着乐乐,笑得直不起腰。乐乐蹲在地毯上,表情无辜而茫然,但尾巴摇得很欢。他心想,那个奥特曼有没有光之能量他不知道,但那个小男孩的眼睛里有。那就够了。
这些客户里,最让乐乐印象深刻的是一个退伍老兵。
老兵姓王,七十多岁,头发全白了,但腰板挺得比年轻人还直,走路带风,说话声音洪亮得像在喊口令。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军绿色夹克,胸口别着好几枚勋章,站在事务所门口的时候,刘叔以为他是来视察的领导,差点立正敬礼。
王大爷找乐乐,不是为了找东西,不是为了找猫狗,而是为了一个心愿。
“乐乐,”他蹲下来,跟乐乐平视,声音忽然低了下去,低得不像他刚才进门时那样洪亮,“我想找一个人。找了很多年了,一直没找到。”
他说,他年轻时在部队当兵,有一个战友叫小陈,跟他睡上下铺,关系特别好。后来上了战场,在一次战斗中,小陈为了救他,被炮弹炸断了双腿。小陈退伍后回了老家,他们一开始还通信,后来地址变了,信被退回来了,就断了联系。王大爷找了几十年,托了无数人打听,都没有找到。
“我知道你可能听不懂我说什么,”王大爷的声音有些哽咽,“但我听说你是一条很灵的狗,能找到别人找不到的东西。我不是要你帮我找人,我就是想……跟你说说。说了,心里好受些。”
乐乐听完这段话,安静了很久。他就蹲在王大爷面前,耳朵垂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王大爷浑浊的、泛着泪光的眼睛。然后他站起来,走到沈念脚边,用鼻子拱了拱沈念的手机。
沈念愣了一下:“你要用手机?”
乐乐摇了摇尾巴。
沈念把手机递给他,乐乐用鼻子戳开屏幕,打开了那个他很少使用的即时通讯软件,找到了顾行之的对话框。他用鼻子一个字一个字地戳出了一条消息:“帮找一个人,战友,断腿,几十年前失联。”
这条消息用了乐乐将近十分钟才戳完,因为他每戳一个字都要确认自己没有戳错,而且他的鼻子比他的爪子大,经常一次戳到两个字母,删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