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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烧排骨的味道从厨房飘出来的时候,乐乐正在花园里追一只蚂蚱。
    不是因为他多喜欢追蚂蚱,而是因为排骨还要炖一会儿,他总得找点事情打发时间。那只蚂蚱是绿色的,个头不小,跳得又高又远,每次乐乐快要扑到它的时候,它就嗖的一下蹦到了另一边,然后在空中转个圈,好像在说“来呀来呀抓不到我”。乐乐被它遛了整整十分钟,最后气喘吁吁地趴在草地上,舌头伸得老长,蚂蚱蹲在一片叶子上,两条后腿悠闲地搓了搓,然后蹦走了。
    乐乐看着蚂蚱远去的背影,心想,这只蚂蚱大概是世界上最幸福的蚂蚱了,因为它是唯一一只遛了比格犬还能全身而退的昆虫。
    他翻了个身,肚皮朝天,四条腿耷拉着,看着天空发呆。今天的云很好看,一朵一朵的,像棉花糖一样飘在蓝天上。有一朵云的形状特别像一根骨头,乐乐盯着它看了很久,嘴巴不自觉地流出了口水。然后云被风吹散了,骨头变成了一团模糊的白,乐乐叹了口气,把口水吸了回去。
    红烧排骨的味道越来越浓了。乐乐从草地上爬起来,抖了抖身上的草屑和泥土,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向厨房。他的尾巴翘得高高的,耳朵在脑袋两边晃来晃去,整条狗散发着一股“我要吃饭了谁都别拦我”的气势。
    刘叔正在厨房里忙活。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围裙,手里拿着一个大勺子,正在灶台前搅着一锅咕嘟咕嘟冒泡的排骨。锅里的汤汁是深红色的,浓稠发亮,排骨被炖得软烂,骨头和肉之间只差轻轻一抿的距离。乐乐蹲在厨房门口,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口锅,口水从嘴角流下来,在光滑的地板上汇成了一小滩。
    刘叔回头看到他,笑了。“急什么,还没好呢。再炖二十分钟,入入味。”
    乐乐没有离开。他换了一个姿势,从蹲着变成了趴着,下巴搁在前爪上,眼睛还是直勾勾地盯着那口锅。他的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把地板擦得锃亮。
    刘叔摇了摇头,从案板上拿起一块已经切好的、还没下锅的生排骨,在乐乐面前晃了晃。“生的,不能吃。”然后把排骨放回了案板。乐乐的目光跟着那块排骨移动,从刘叔的手到案板,从案板到锅,从锅再到刘叔的手,来来回回,像一个被线牵着的木偶。
    就在乐乐纠结要不要趁刘叔转身的时候偷偷叼一块生排骨的时候,门铃响了。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门铃按得很急,像是有什么火烧眉毛的事情。刘叔擦了擦手,走出厨房去开门。乐乐竖起了耳朵,但没有动。生排骨还在案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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