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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是个会哄人的小家伙。”她摸了摸乐乐的头。
    乐乐心想,我不是在哄你,我是真的吃不下了。那个零食盒子里的三文鱼饼干已经被他干掉了一大半,他的肚子圆滚滚的,像塞了一个小皮球。但他没有解释,因为他觉得让沈念以为他是在哄她也没什么不好。
    接下来的几天,乐乐做了一件所有比格犬都天生擅长的事情——侦查。
    不是那种正经的、科班的、受过训练的侦查,而是那种狗仔队式的、不择手段的、完全不讲规则的侦查。他每天从花园的缝隙里钻出去,跑到陈志远的居民楼下蹲点,一蹲就是好几个小时。他蹲在楼下的花坛里,把身体藏在冬青树的后面,只露出一个鼻尖和两只耳朵。偶尔有路人经过,看到花坛里蹲着一条白色的小狗,会停下来想摸他,他就立刻把耳朵贴到头皮上,露出牙齿,做出一副“我很凶别惹我”的表情。路人被吓走了,他就继续蹲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楼门口。
    他摸清了陈志远的作息规律。每天早上七点半左右,陈志远从楼里出来,穿着一件深色的外套,手里拎着一个公文包,低着头快步走向停在路边的那辆黑色轿车。他上车之前会左右张望一下,像是在确认有没有人跟踪他。他显然没有注意到花坛里蹲着的那条白色小狗,因为他看的高度不对——他的目光扫过了花坛的上方,但没有扫过花坛的内部。
    中午十二点左右,陈志远会开车回来,在楼下的面馆吃一碗面。乐乐就蹲在面馆门口,假装是一条流浪狗,眼巴巴地看着里面吃面的人。陈志远吃面的时候会看手机,眉头紧锁,偶尔会打几个电话,声音压得很低。乐乐竖着耳朵,听到了几个关键词——“赵总”“证据”“那个女人”“那条狗”。
    听到“那条狗”的时候,乐乐的耳朵不自觉地抖了一下。他没有想到自己也被列入了对方的关注名单。他只是一条狗啊,一条喜欢吃三文鱼饼干的、会开门的、会偷U盘的、会咬人的狗。他有什么好被关注的?他难道还能上法庭作证不成?
    好吧,说实话,如果法庭允许狗作证的话,他确实有很多东西可以说的。但人类的法律显然还没有进步到那个程度。
    除了蹲点陈志远,乐乐还做了另一件事——他跟踪了赵国强。
    这件事比跟踪陈志远难得多。赵国强不住在这个区域,他的房子在城市另一端的一个高档小区里,小区门口有保安,进出需要刷卡。乐乐第一次去的时候,被保安拦在了门外——准确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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