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落到了实地上。
爪垫接触到地面的那一瞬间,乐乐立刻睁开了眼睛。他发现自己正站在一个极其豪华的客厅里,地面铺着花纹繁复的大理石,头顶悬着一盏巨大的水晶灯,四面墙壁上挂着好几幅油画,看起来就很贵。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味,不是狗粮的味道,也不是肉骨头的味道,而是一种他说不上来的、属于“有钱人”的味道。
乐乐还没来得及仔细打量这个新环境,一个声音就从头顶砸了下来。
“这只狗怎么又跑出来了?”
声音低沉冰冷,像是冬天结了冰的河面,光是听着就让人后背发凉。乐乐抬起头,逆着水晶灯的光芒,看到一个男人正站在楼梯上。这男人穿着一件深色的衬衫,袖口挽到了小臂,露出精瘦结实的手腕。他长得确实好看——剑眉星目,薄唇微抿,五官深邃得像刀刻出来的。但问题是,这人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别惹我”的气场,目光扫过来的时候,乐乐感觉自己的尾巴尖都凉了半截。
这应该就是男主角了吧,他想。叫什么来着?系统刚才好像提过,姓顾,顾什么……
“顾衍之,你是不是又要说我?”一个女声从旁边传来。
乐乐扭头一看,客厅角落里站着一个年轻女人。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长发披散着,脸色苍白得有点吓人,眼眶下面还有明显的青黑。说实话,这个女的长得挺好看的,但就是看起来太累了,像是三天没吃饭、五天没睡觉的那种累。她怀里抱着一个靠垫,手指紧紧攥着靠垫的边角,指节都泛白了。
乐乐认出来了,这就是女主角,叫什么……沈念?对,沈念。系统说她在书里被男主角各种虐待,囚禁、误会、打耳光、淋雨、发烧、流产——反正所有狗血虐文的桥段她全经历了一遍。最后男主角幡然醒悟,跪着求她原谅,她还真的原谅了,两个人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乐乐觉得这剧情多少有点离谱。但转念一想,自己作为一条狗,好像也没资格评价人类的感情生活。
顾衍之从楼梯上走下来,每一步都踩得很重,皮鞋敲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他走到沈念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薄唇微启:“我没有说你,我说的是这条不听话的狗。”
沈念咬住了下唇,眼眶泛红:“你每次说话都夹枪带棒的,我知道你心里没有我,但你也不用……”